原标题: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邮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内容。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0日
至2021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17:30
4、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 系 人:刘岚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 真:(028)86660740
邮 编:610000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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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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