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6日 03:20 证券时报

原标题: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3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2,212,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截至2021年6月4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完成。

  2、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为积极推进医药大健康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拟设立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华仁”),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以新设立的公司为主体,通过直接投资或并购的方式,推进制药项目以及大健康项目落地,并充分发挥西安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快公司在西北、华东及全国的产业布局。2021年6月1日,曲江华仁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1日、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032)。

  3、收购西安恒聚星医药有限公司暨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1年4月18日,为积极推进公司医药大健康战略布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与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刘经星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7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西安恒聚星医药有限公司暨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子公司曲江华仁以自有资金8亿元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恒聚星医药100%股权,并间接持有恒星制药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2021年8月13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按《股权收购协议》之约定办理完毕恒聚星医药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曲江华仁持有恒聚星医药100%股权,并间接持有恒星制药100%股权。恒星制药成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业务领域从大输液、肾科领域向呼吸系统、精麻药物领域拓展,药品剂型从大容量拓宽到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散剂、颗粒剂等多种剂型,品种和剂型进一步完善,并实现“原料+制剂”的一体化发展,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药品品种和研发管线,推动公司在研发平台建设上创新升级和快速发展。同时,本次收购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祥园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祥园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租赁准则的变动对期初财务报表不具有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14:0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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