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10月26日 03:2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297版)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1-6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10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2021-68)。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拟上市交易场所、偿债保障措施、决议的有效期的安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债券的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9)。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0)。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1-6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融资和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偿还前期发行公司债及利息以及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面向《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次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人民币1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二)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一次发行,也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回售/到期的公司债券等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监管机构最新政策所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六)拟上市交易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七)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过本次发行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券发行方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即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三)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五)根据相关规定,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六)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七)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八)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四、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事宜。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1-7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

  2、关于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提案。

  (二)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7)及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至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 9:00-下午 6:00(非工作时间除外)。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三层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刘兴燕

  联系电话:0755-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069 投票简称:侨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上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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