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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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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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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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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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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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005.52万元(包含其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原计划由全资子公司信丰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迅捷兴”)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及18万平方米HDI板项目”变更为“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不变。同时为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使用募集资金对信丰迅捷兴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信丰迅捷兴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下游行业景气度高,客户需求旺盛,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订单快速增长的需要,为加快产能扩建,满足客户订单增长需求,同时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而进行的项目变更。变更后募投项目建设期约1年,分二期投入,因该项目厂房已于2020年底投入使用,公司无需新建厂房,2022年6月预计可实现投产,投产产能为25000㎡/月;第二期项目主要增加瓶颈工序设备以扩充产能,预计第四季度可实现投产,二期项目投产后,本项目年产能可达60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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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望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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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望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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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望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二)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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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 知》(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 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5)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5日,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交易额度不超过2,500万美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2、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5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以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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