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下转D2版)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2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对“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铁科轨道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工期14个月,于2021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购置了结构力学测试设备、金属材料研究设备、3D打印设备以及非金属中试设备等主要研发装备;正自主研发的专用研发设备也正在论证和评审过程中;缩尺轨道和实尺轨道工程已完成;实验室主体建设工程正在有序进行中。
2020年以来,全国多地集中爆发或零星出现新冠疫情,严重影响了研发中心筹建过程中设备调研、设备采购等建设活动的推进,导致研发中心采购的部分研发设备交货周期不断延长;2021年汛期,北京市平均降水量比往年同期偏多,长时间的降雨对应用于室外的自研试验装备的研发进度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由于部分自行研制开发的试验装备外购关键部件交期延长,导致设备开发周期延长。上述三个因素最终影响了本项目的建设进度。
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本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组织开展了对“北京研发中心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的重新论证工作,具体论证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国家铁路建设规划,掌握国家铁路建设关键技术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指出,加快既有设施智能化。利用新技术赋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加强既有交通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指出,要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制造等七个重点领域的发展,铁路装备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一环。《中国制造2025》提出,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国铁集团关于印发《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的通知指出,要面向世界铁路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高铁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系统掌握智能高铁、智慧铁路关键硬核技术,推进信息系统、关键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及基础材料等核心关键技术自主化,实现自主安全可控。加强可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的前沿技术研究,自主创新建立时速400公里及以上高速铁路技术标准、更快捷货运列车、更先进重载铁路等成套关键技术体系。加强高速磁浮铁路系统前沿技术研究储备,积极跟踪低真空管( 隧) 道高速列车等技术发展动态。
本项目的实施,将整体提升公司在铁路工务工程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有助于公司根据国家铁路建设需求,突破关键节点技术难题,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符合国家制造产业发展和实施中国制造战略的要求。
2、丰富公司技术储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铁路安全建设的不断发展对运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技术创新程度也不断提高。只有不断推出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不断推进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才能在未来行业发展占据稳固地位。而新型号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制难度高,适时强化对产品性能改进创新、技术工艺创新和质量层次提高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品种差异化优势和技术竞争壁垒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公司需要持续进行研发,加强自身技术储备,提升产品性能,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持续领先。
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技术研发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通过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和探索,提前储备行业领先技术,提升产品性能,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加强公司研发能力
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国家铁路在复杂地形和多变气候条件下建设对公司产品挑战的不断提升,促使公司技术研发也不断深入和拓展。研发项目在研发、生产以及测试过程中所需的硬件设备的种类、功能不断增加,现有研发场地规模日显不足,公司现有研发条件已不能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的要求。因此公司迫切需要引进研发人员、添置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拓宽研发场地,建立一个设施先进、空间充足、运行高效的研发平台。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来提升公司的研发精度和研发广度,改善公司研发人员的工作环境,吸引和容纳更多行业内的优秀研发人员,为技术研发人员提供一个施展自身才华的良好平台,促进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丰富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基础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掌握了高铁扣件、重载扣件等多项产品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158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取得CRCC产品认证52项,技术基本覆盖生产的关键工艺环节。公司已有的技术积累以及雄厚的研发实力为产品技术的优化升级、新产品的研发以及顺利生产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完善的制度安排,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研发制度体系,实现了研发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并以制度形式确认了研发人员对研发成果的合法权益保障,提高了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对完善的研发制度安排和体制机制可以规范公司研究开发流程,稳定专业人才队伍,进而提高公司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效率,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3、雄厚的人才资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大支撑
研发的核心在于研发人才的储备和研发队伍的建设。公司自设立以来十分重视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已形成了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12人,占总人数比重达到21.92%,其中研究生及以上25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1、原计划于2021年10月竣工验收的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除竣工验收时间延期以外,建设内容未曾发生改变,建成后的北京研发中心能够提升铁科轨道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化前沿科技技术储备,因此,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必要可行的。
2、全国多地集中爆发或零星出现的新冠疫情和北京汛期的连续降雨等原因造成了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综合考虑研发设备及自研设备关键零部件交货期延期的影响,建议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竣工验收。
3、建议铁科轨道公司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做好计划和应急预案,防范可能导致项目延期的未知风险,保证建设项目有序开展并顺利竣工。
五、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 涉及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已经公司论证,延期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对前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实施。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铁科轨道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对前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调整,增加自有资金1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合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合理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定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铁科轨道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到会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铁科轨道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铁科轨道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铁科轨道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378,415,711.65元)比例为29.07%。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铁科轨道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78,415,711.65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07%,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378,415,711.65元)比例为29.07%。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07%,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刘晓光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蔡德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蔡德钩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补选蔡德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蔡德钩先生简历
蔡德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12月出生,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15年3月历任铁科院铁建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5年3月至今任铁科院铁建所副所长;2021年7月至今任铁科院铁建所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0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 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1年11月12日16:30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24号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编:102206
4、联系人:张远庆、许熙梦
5、电话:010-51529198
6、邮箱:tkgdir@bjtkgd.com、bjtkgd@163.com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美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综合考虑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将“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美丽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美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美丽
(下转D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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