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 2021-049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于新建同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渤海轮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申请信贷业务,业务品种包含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议付及福费廷等,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授权公司总经理于新建先生或财务总监薛锋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签署上述授信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 2021-050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子公司大连渤海轮渡燃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燃油公司”)提供借款。
●本次借款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向大连燃油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不含本次),未与其发生过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大连燃油公司经营需要,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融资租赁公司向大连燃油公司提供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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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借款利率为4.35%。大连燃油公司以其向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燃料油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大连燃油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出资1,980万元人民币,占36%股份;辽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渔集团”)出资1,870万元人民币,占34%股份;大连龙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达石油”)出资1,650万元人民币,占30%股份。辽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辽渔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因辽渔集团、龙达石油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大连燃油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渤海轮渡燃油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展力
住 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慧能大厦808A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及化工产品、燃料油(闭杯闪点>60℃)(以上项目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不允许自设仓储和运输)销售;五金机电、建材、煤炭销售;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36%、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占比34%、大连龙达石化有限公司占比3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9042.78万元、负债总额1278.52万元、所有者权益7764.26万元、营业收入 30396.16万元、净利润268.68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402.92万元、负债总额4403.20万元、所有者权益7999.72万元、营业收入30783.47万元、净利润1817.16万元。
(二)辽渔集团基本情况
名称:辽渔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万斌
住 所: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188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渔业捕捞,港口经营,食品销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饮服务,海员外派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港口理货,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旅客票务代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船舶修理,船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船舶拖带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渔需物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非食用冰销售,非食用冰生产,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43037.2万元、净资产370129.8 万元、营业收入560823.1万元、净利润-7559.7万元。
(三)融资租赁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新建
住 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西昌道200号铭海中心2号楼-5、6-503-1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156,582.12万元、负债总额93,063.27万元、所有者权益63,518.85万元、营业收入3,990.68万元、净利润8,906.38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48,477.12万元、负债总额79,813.92万元、所有者权益68,663.20万元、营业收入3,335.44万元、净利润5,144.34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借款。
2、资金提供方:融资租赁公司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资金需求方:大连燃油公司
5、周转资金额度和期限:
融资租赁公司向大连燃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为4.35%。大连燃油公司以其向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燃料油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6、资金用途:为大连燃油公司提供营运资金。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满足其资金需求,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大连燃油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力,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1年10月21日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吕大强、展力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向大连燃油公司提供借款,旨在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满足了大连燃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向大连燃油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不含本次),未发生过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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