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持有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2,762,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8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福鞍控股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210,7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6,140,5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进行,且福鞍控股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3,070,200 股。(窗口期不减持,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9月 11日、2021 年 9月16 日和2021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福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福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鞍控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3,070,000 股 A 股股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3,389,500 股 A 股股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10%,合计共减持公司 6,459,500 股 A 股股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2.10%。减持后,福鞍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06,302,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所有百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其中福鞍控股通过可交债信托专户“福鞍控股-财通证券-20 福 01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无限售流通股 70,0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60,956,250 股,为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辽宁中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福鞍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福鞍控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告编号 2021-023),
未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5.09%减少至 62.98%。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