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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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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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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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原因:2021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37.05%,主要系继电保护装置专业检测业务、充电桩检测业务等收入同比下降;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公司加大人力资源、检测设备和研发投入,积极拓展现场验收等新业务,导致公司人工成本、折旧摊销、差旅费用、技术服务费、耗材等支出同比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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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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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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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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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租赁为短期租赁,根据新租赁准则,适用于简化处理,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4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32)。
下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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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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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含子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合计人民币0.4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益凭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4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30、2021-031)。
下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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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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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含子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已到期,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益凭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5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马锁明、唐民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5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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