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9月25日 01:19 证券日报

原标题: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4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预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预计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亦姆”)20%的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黄淮在苏州欧亦姆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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