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1年09月24日 02:41 证券时报

原标题: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2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康先生、胡北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已满6年,张志康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胡北忠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冠先生、程亭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冠先生、程亭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现任董事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冠先生:41岁,经济法硕士,律师。曾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职务;兼任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内核委员,兼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内核委员、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顾问委员会专家库专家。

  王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王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程亭女士:41岁,管理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贵州星诚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顾问,贵州省科技厅专家库专家。

  程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程亭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50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杨明香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明香女士由于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杨明香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该项辞职申请自杨明香女士的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吉亦宁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该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候选人吉亦宁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现任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吉亦宁女士书面承诺:同意接受监事候选人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4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吉亦宁女士:34岁,硕士,会计师、经济师。曾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员工;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现任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员工。

  吉亦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吉亦宁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5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 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所述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8日

  6.出席人员:

  (1)2021年10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中心。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王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程亭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上述提案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上述全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9:00-11:30,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21层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50002;传真号码:0851-85218925。

  四、其他事项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石海宏、李敏

  电话号码:0851-85218943、85218945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9

  2.投票简称:黔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 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一年 月 日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于累计投票议案,请填写具体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51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为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电力”)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盘江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借款,期限三年,借款金额为64,960万元,借款利率为3.43%。该笔借款用途为偿还北盘江公司的外部固定资产项目贷款。

  2.关联关系

  中国华电为黔源电力的实际控制人,持有黔源电力股份15.8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7X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日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注册资本:37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2.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财务状况

  ■

  4.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国华电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途径查询核实,中国华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国华电于2021年8月19日发行3年期的《华电金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光穗华电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优先级》,发行利率3.43%。经向中国华电积极沟通,北盘江公司满足该债券绿色评估认证条件。因此,北盘江公司拟向中国华电进行借款,借款利率按照发行绿色债券市场利率3.43%执行,借入期三年,借款金额为64,960万元。该笔借款利率较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75%下浮132个BP。

  北盘江公司与中国华电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盘江公司拟向中国华电借款,期限三年,借款金额为64,960万元,借款利率为3.43%。该笔借款用途为偿还北盘江公司的外部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项借款业务的相关事宜。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笔借款用途为偿还北盘江公司的外部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能够有效减少北盘江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益于黔源电力和北盘江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黔源电力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黔源电力及控股子公司未与中国华电发生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关联交易的情况,认为北盘江公司此次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借款事项,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减轻北盘江公司的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公司控股子公司北盘江公司此次向中国华电借款用途是为偿还北盘江公司的外部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借入期三年,借款金额为64,960万元,借款利率按照发行绿色债券市场利率3.43%执行,该笔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该项业务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有力支持,能够有效减少北盘江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8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9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奉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具体请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公司监事杨明香女士因工作调整,已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杨明香女士的辞职,并对杨明香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股东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提名吉亦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7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9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请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康先生、胡北忠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已满6年。2021年5月,张志康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胡北忠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事会对张志康先生、胡北忠先生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公司相关部门核查,认为王冠先生、程亭女士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提名王冠先生、程亭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具体请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罗涛、吴元东、傅维雄、杨宝银、卢玉强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请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全文。)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请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5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黔源电力”(股票代码“002039”)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9月17日、9月22日、9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其他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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