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9月18日 02:4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106版)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新设立的公司,均无2020年度财务数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438,60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70,919.74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50,6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43.2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96,190.9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112.6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8,775.16 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4.86%。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独立董事、保荐人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担保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要求被担保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但属于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完备;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上述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也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被担保对象也将提供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7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保定交投怡亚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保定交投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保定交投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保定交投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为其提供46.3%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15万元,含成都蓉欧怡亚通小股东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成都蓉欧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成都蓉欧怡亚通2.3%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3%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珠海航城怡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5%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珠海航城怡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在深圳盐田港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深圳盐田港怡亚通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现因实际业务运作需要,拟增加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7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两名自然人股东(黄骄夏、韦曦)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向中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向中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保定交投怡亚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保定交投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保定交投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保定交投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为其提供46.3%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15万元,含成都蓉欧怡亚通小股东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成都蓉欧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成都蓉欧怡亚通2.3%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3%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珠海航城怡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5%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珠海航城怡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在盐田港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盐田港怡亚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现因实际业务运作需要,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商小贷”)100%的股权。现已完成了关于宇商小贷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等交易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宇商小贷100%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5,662.44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转让挂牌手续、与交易对手方谈判、签署意向协议等事宜)。

  十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商融资租赁”)100%的股权(其中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宇商融资租赁25%的股权)。现已完成了关于宇商融资租赁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等交易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宇商融资租赁100%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8,743.62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转让挂牌手续、与交易对手方谈判、签署意向协议等事宜)。

  二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资源整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怡亚通资源整合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深圳森铭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为进一步提升怡亚通资源整合的综合实力,促进其业务发展,怡亚通资源整合的股东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人民币9,000万元(即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增资人民币5,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怡亚通资源整合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

  二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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