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年09月18日 02:4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7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为争取关联航空公司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公司拟与关联航空公司协商逾期租金债务重组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如公司未能与关联航空公司达成逾期租金债务重组方案,相关租赁业务可能面临终止,租金债权可能将被确认为普通债权,并按照普通债权清偿方式根据关联航空公司重整计划的安排受偿。上述逾期租金债务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因交易对方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关联董事金川先生、马伟华先生、卓逸群先生、李铁民先生、王景然先生回避表决。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及其下属10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飞机租赁客户海航控股、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2021年3月13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天津渤海飞机租赁客户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航空”)及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

  根据关联航空公司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关联航空公司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公司拟与关联航空公司就公司向其出租的24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协商逾期租金债务重组方案,包括10架A330系列宽体机,2架B787系列宽体机,4架B737系列窄体机及8架ERJ190-200LR型支线飞机。

  截至2021年2月10日,天津渤海就上述24架飞机租赁合同项下应收关联航空公司净租金及罚息合计约39,733.76万美元(以下简称“逾期租金”),具体明细如下:

  ■

  为提高决策效率,顺利完成该24架飞机逾期租金债务重组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天津渤海经营管理团队,在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下述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的框架范围内,全权办理该24架飞机逾期租金债务重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确定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的具体方案;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其中,在上述24架飞机全部留租的前提下,对截止2021年2月10日与关联航空公司就24架飞机租赁有关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豁免比例不高于35%,即拟豁免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合计不超过约13,906.82万美元(以2021年2月10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1:6.4391计算约合89,547.40万元人民币),最终豁免金额将根据天津渤海与关联航空公司及其管理人对逾期租金的核对、确认情况确定。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7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00一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渤海租赁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下午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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