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袁志定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宁波
甬银保监复〔2021〕297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浙商银行关于核准袁志定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发〔2021〕226号)、《浙商银行关于袁志定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相关情况说明解释的报告》(浙商银发〔2021〕3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袁志定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宁波银保监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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