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17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唐海先生、王希平先生、王佳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1) 唐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王希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王佳芬: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许志扬先生、尉安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1) 许志扬: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尉安宁: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唐海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1989年至1991年,任青岛汇泉王朝大酒店部门经理;1991年至1994年,任美国环世公司青岛办事处经理;1994年至1996年,任青岛邦联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年至今任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2018年任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至今兼任青岛华正德商务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泛海达商务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至今兼任青岛恒达斯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希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1990年至1993年任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总公司职员;1993年至2019年任青岛海程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至今任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今任海程邦达国际工程物流(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至2018年任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王佳芬女士,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68年至1990年任上海市星火农场、卢潮港农场党委副书记兼厂长;1992年至2008年任上海市牛奶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至2011年任纪源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1年至今任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19年任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至今任上海领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教;2016年至今任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2018年任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历任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2017年至今任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金斯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许志扬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8年至1997年任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1997年至2007年任山东德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7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7年至2021年8月任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2020年任青岛信永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信永中和(青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尉安宁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1982年至1984年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系讲师;1986年至1990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4年至1997年任世界银行农业自然资源局农业经济学家;1998年至2003年任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食品农业研究主管;2003年至2006年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7年至2010年任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总裁;2010年至2012年任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至今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至2017年任新疆泰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2020年任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董事;2014年至2020年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今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今任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至2020年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2020年任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2020年任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2021年任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1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叔耀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吴叔耀先生、张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1) 吴叔耀: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张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叔耀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1983年至1993年任青岛公共交通公司驾驶员;1993年至1996年任青岛邦联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人员;1996年至今任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8年任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俊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2011年至2014年任长沙医学院副主任科员;2014年至2018年任视若飞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经理;2018年至2020年11月任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大区HRBP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发展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19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3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华润大厦B座10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0日
至2021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内容将另行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邮件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9月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华润大厦B座10层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华润大厦B座10层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85759915
邮箱: secretary@bondex.com.cn
联系人:杨大伟、苏春暖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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