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1年09月14日 04:35 证券日报

原标题: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等规则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新股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信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7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9月15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9月15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9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1年9月14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8.94倍(截至2021年9月10日,T-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7.2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7.53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21年9月10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0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27.27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54,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335.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8,204.97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60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多瑞医药”,股票代码为“301075”,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0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8.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3.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7.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8.94倍(截至2021年9月10日,T-3日)。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4,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335.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8,204.97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21年9月13日(T-2日)在《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查询。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1年9月15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9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9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17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9月17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9月13日(T-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7.27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27.27元/股对应的2020年市盈率为:

  (1)17.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8.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3.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7.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截至2021年9月10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的“C27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94倍;中证指数发布的“C27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4.57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静态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止2021年9月10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1年9月10日总股本;

  注4:因哈三联2020年扣非后EPS为负,因此其对应的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作为异常值处理;灵康药业因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比例较高,因此灵康药业2020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作为极值处理;

  注5:多瑞医药2020年市盈率按照发行价27.27元/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计算。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滚动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9月10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扣非前/后EPS-TTM=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1年9月10日总股本;

  注4:因哈三联扣非后EPS-TTM为负,因此其对应的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作为异常值处理;灵康药业因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比例较高,因此灵康药业扣非后滚动市盈率作为极值处理;

  注5:多瑞医药滚动市盈率按照发行价27.27元/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27.2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7.53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本次发行价格27.2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4.82倍,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扣非后平均滚动市盈率,但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第一,营业收入持续增长,高盈利能力构建估值基础。

  报告期内(指2018年至2020年,下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始终保持增长趋势。2020年,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均同比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海辰药业营业收入下降23.61%,主要系受疫情、国家及省级带量采购等影响;灵康药业营业收入下降38.78%,主要系受疫情、各省集采及全国价格联动等政策的影响所致;哈三联营业收入下降36.31%,主要系受疫情及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政策影响所致。

  发行人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9,016.47万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9.06%,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相比,公司营业收入在新冠疫情的影响及医药行业政策变动等大背景下保持了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一方面,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属于新一代晶体液,临床上具有快速纠正酸中毒,稳定内环境等优势;另一方面,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作为该产品国内首仿,在细分市场形成了较强的先发优势,同时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空间持续扩容,一定程度上维系了产品市场价格之稳定。发行人在细分产品市场积累了明显的竞争优势,盈利能力保持较高水平。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和注射用头孢噻肟钠产品的销售收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9118号),发行人2021年1-6月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39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53%,主要原因系2021年1-6月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6.49%;同时,本期经销产品注射用头孢噻肟钠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26.26万元;公司2021年1-6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0.8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上升15.86%。

  发行人2021年1-9月的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二,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国内市场容量稳步上升,发行人在主要治疗性晶体液的市场占有率相对稳定。

  公司主要产品为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国内市场主要竞品包括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复方电解质注射液、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和钠钾镁钙葡萄糖注射液等治疗性晶体液。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在该等大类药品中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米内网中国城市公立医院数据库;其中,为保证数据可比,发行人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销售额数据亦取自米内网。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8-2020年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规模分别为53,699.00万元、65,270.00万元和69,748.00万元,其中发行人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产品的销售额为53,221.00万元、61,955.00万元和63,039.00万元。报告期各期,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规模占全部主要治疗性晶体液市场规模的比重分别为28.35%、30.50%和29.52%,其中发行人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销售额占全部主要治疗性晶体液市场规模的比重分别为28.10%、28.95%和26.68%,发行人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占有率在主要治疗性晶体液市场中保持相对平稳趋势。

  目前,乳酸钠林格注射液仍为国内晶体液市场的主流产品,但在特定治疗场景下仍存在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目前在国内围术期和急危重症治疗场景中,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对乳酸钠林格注射液的替换趋势已逐渐显现;同时,与钠钾镁钙葡萄糖注射液、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和复方电解质注射液等其他晶体液产品相比,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亦在特定临床场景的治疗上存在相对优势,比如针对糖尿病、低钙血症等患者的液体治疗领域。

  第三,发行人核心产品在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细分品类市场先发优势明显。

  2018-2020年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产品国内同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99.11%、94.92%和90.38%,占有率较高,市场先发优势较为明显。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类产品竞争厂家相关产品上市时间及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米内网中国城市公立医院数据库;科伦药业占比为湖南科伦制药和贵州科伦药业的市场份额之和。

  发行人核心产品为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系国内首仿。2017年及以前,国内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仅有发行人的产品独家销售,故2017年发行人该产品的市场份额为100.00%;从2018年开始,石家庄四药、科伦药业和石药银湖制药的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相继上市。截至目前,公司搭建了覆盖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的销售网络,与主要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发行人核心产品的市场先发优势明显,市场地位相对稳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

  第四,市场准入、终端医药覆盖、产品品规优势奠定了公司持续领先基础。

  截至目前,公司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已在国内28个省份实现了市场准入,并对当地的高等级医院完成了有效覆盖,与主要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从目前科伦药业、石家庄四药等厂家在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产品的市场准入情况来看,与公司在覆盖省份数量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各省市场准入为该产品在当地医疗机构实现销售的先决条件,公司在市场准入方面的优势为其在醋酸钠注射液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终端医院覆盖情况来看,2020年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已在全国800多家终端医院实现了销售,其中三级医院超过500家,在全国范围内的医院中形成了较好的标杆示范作用,为公司未来终端市场的持续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期来看,公司2018-2020年当期实现终端销售的医院家数分别为600多家、700多家和800多家,呈现稳定上升态势,同时公司核心产品的临床应用科室亦不断丰富,为公司核心产品销售的进一步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截至目前,除发行人外,其他拥有醋酸钠林格注射液药品注册批件的厂家的产品规格均为500ml。与成人相比,儿童基础代谢率高,体液调节功能尚未成熟,更易发生水与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儿童的液体治疗既要避免液体输入过多或不足,更要依据不同年龄儿童的体液和生理发育特点,选择更适宜的液体疗法,临床上醋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规格的产品不能有效满足儿童尤其是新生儿的剂量需求。同时,针对儿童患者群体,目前国内用于小儿补充水电解质、调节酸碱平衡的适宜剂量品种较少,而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因不含糖故更能满足儿童患者的补液需求。

  发行人根据上述临床需求及时研发了250ml规格的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并于2021年1月取得了250ml规格的药品注册批件,成为国内第一家取得该规格产品批件的生产厂家,该等规格的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产品临床上针对儿童患者具有较为明显的用药优势,从而进一步拓展了公司核心产品的临床适用人群,为公司核心产品的销售带来重要增长点。

  第五,公司建立了基于三大技术平台的研发体系,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相结合,加速新产品孵化。

  公司在成立之初即着手建立晶胶体输液技术平台,依托晶胶体输液技术平台,形成了具有核心技术竞争优势的晶胶体输液创新体系,该平台聚集了10多名资深研发人员组成的技术创新团队,依托子公司湖北多瑞的生产平台,发行人研发了醋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250ml)、复方电解质注射液,正在研发的新产品包括碳酸氢钠林格注射液(500ml)、碳酸氢钠注射液(1.4%,100ml)、羟乙基淀粉130/0.4醋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等,对于完善公司产品管线、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公司手性药物技术平台立项开发的药物品种以高难度手性药物为主,在手性诱导、不对称催化合成以及手性拆分等研究领域积极创新。公司手性药物技术平台搭建以来,完成了多个手性药物的工艺开发工作,部分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形成了独有的技术,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

  公司口服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重点开发的核心技术为缓释微丸技术和蜡质骨架片技术。截至目前,公司口服缓控释技术平台研发了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和双氯芬酸钠缓释片两个品种,已处于临床BE阶段。未来,公司将应用此技术平台建立更丰富的研发品种管线,包括高技术壁垒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

  通过构建上述技术平台体系,公司有效解决了一些新产品研发过程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整体技术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新产品研发奠定了技术基础。截至目前,发行人利用该等技术平台研究孵化的在研产品超过二十个,其中已成功研发了转化糖注射液、醋酸钠林格注射液(250ml),相继于2020年9月和2021年1月取得了药品注册批件,为公司深耕血浆代用品细分行业、逐步丰富产品管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发行人为加速拓展产品管线,改善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现状,综合考虑时间、成本、人员等因素,采取了与国内相关科研机构合作研发的模式。发行人通过专业化分工有效利用外部研发机构的优势,并深度参与新产品研发,主导研发核心工作,整体把控合作研发项目进程,以有效利用双方的研发优势以缩短药品上市周期,加速新产品产业化进程。

  第六,持续的研发投入保障了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虽然现阶段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业务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距,但公司为加速丰富现有产品管线,在研发方面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未来随着新产品的加速孵化,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

  第七,打造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支撑公司新产品开发。

  为持续保持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品研发进展,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架构,针对具体研发方向进行了专业化分工。具体而言,发行人下设项目部统筹管理药物研发工作,由不同的子公司负责具体的研发工作。其中,武汉嘉诺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高技术壁垒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目前已形成3项已授权发明专利,9项在申请中的发明专利;湖北嘉瑞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缓控释制剂的研发,目前两个在研项目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和双氯芬酸钠缓释片已处于临床BE阶段;湖北多瑞药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在研产品的中试放大、稳定性研究、注册申报及注册生产现场检查等工作,目前已有2项在申请中的发明专利。

  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团队建设、技术人才培养及研发投入,研发团队稳定,经验丰富。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67名研发技术人员,研发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2.48%。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发技术人员占全部研发技术人员的比重为20.90%。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3名,均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具备较为丰富的研发管理经验。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发行人已打造一支拥有较丰富研发经验的技术团队,为持续的新产品开发奠定了人才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0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数量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万股。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7.27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54,54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6,335.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8,204.97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  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27.27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9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2,000.00万股“多瑞医药”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多瑞医药”;申购代码为“301075”。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9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9月13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9月1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2021年9月15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9月17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9月13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9月1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9月15日(T日),深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9月16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年9月16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9月16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21年9月17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17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600.00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9月23日(T+4日)公告《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四、中止发行情况

  1、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年9月22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9月23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和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勇

  住所:西藏昌都市经济开发区A区生物医药园1号楼3层

  联系人:金芬

  电话:0895-489209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3640、010-60837529、010-60833794

  发行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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