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09月03日 02:0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3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3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 157 号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3日

  至2021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6月 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1-028)。

  议案2已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9月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1-037)。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 157 号 14 楼 1401 室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赵海波

  3.联系电话:0557-3982147

  4.邮编:234011

  5.传真:0557-3982260

  6.电子邮箱:283563672@qq.com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3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9月2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与同一关联人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交易额的规定,该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恒源融资租赁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市场,促进经营业务和经营效益的稳定发展。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煤电”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融资租赁”)拟与关联方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煜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为天煜公司拥有所有权并正在使用的生产设备,租赁金额10,000万元,期限3年,每半年度等额本息还款一次,租赁本金不超过租赁物账面净值的90%,参照同类型市场融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年利率为6.60%。

  恒源煤电和天煜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源融资租赁拟与天煜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45,732.5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收购安徽省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累计金额将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30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006966868398

  注册地址: 山西省临汾市五一东路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楠

  公司经营范围∶ 经销洗精煤、焦炭(不含储煤场、不得设点经营)、生铁、钢材、煤矸石;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煤炭开采业(不含受托投资,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吸收资金、非法集资、贷款、投融资中介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西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汾西郭天煜煤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天煜公司60%、40股权,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西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天煜公司42%股权。

  2.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

  3. 天煜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融资租赁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本次租赁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四、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基本要素:

  1.租赁类型:售后回租

  2.租赁物:天煜公司拥有所有权的煤矿生产设备,合计价值11560.36万元;

  3.租赁金额:租赁本金10000.00万元,利息预计1186.23万元;

  4.利率:6.60%;

  5.手续费:150万元(放款当日向承租人一次性收取);

  6.租赁期限:3年;

  7.还款方式:每半年还款一次,共计6期;

  8.项目内含收益率:7.84%;

  9.保证金:150万元;

  10.担保方式: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承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需求,有利于恒源融资租赁抢占与挖掘市场机会,推动恒源融资租赁业务拓展,增加公司收益,并提高市场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开展及业绩有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益与项目风险相匹配,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提升。恒源融资租赁与天煜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符合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有利于实现双方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双方资源互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促进经营业务和经营效益的稳定发展。交易的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八、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天煜公司作为煤炭生产销售企业,其产品价格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外部市场需求及煤炭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可能一定程度上影响此次租赁业务本金、租息的偿付。但当前,宏观经济向好趋势明显,国家去产能政策未见松动,同时煤炭作为我国基础能源地位短期内相对稳定,有利于降低此次交易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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