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能勇董事长主持,全体9名董事出席会议并参与投票表决,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邮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1-010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志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1-012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水电站累计完成发电量6,096.88万千瓦时,同比减少59.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水电站2021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瓦时
■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868 公司简称:梅雁吉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