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贷款“三查”不到位华夏银行一天收5张罚单,大连农商行因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罚140万元
8月30日,大连、内蒙古两地银保监局公示了十余张罚单,国有大行、股份行、农商行纷纷被罚,共涉及资金440万元。华夏银行此次共“收获”5张罚单,在数量和处罚总金额上居首;而最大罚单则被大连农村商业银行收下。
具体来看,国有大行中,有交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两家受罚。其中,交通银行大连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大连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
而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此次共被罚款50万元。该分行先是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导致贷款形成不良等案由被罚30万元;同时,还因贷中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20万元。
此次十余张罚单中,有5张被华夏银行收入囊中,其中4张涉及华夏银行大连分行,另外一张则涉及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具体说来,华夏银行大连分行因个人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形成不良;代销保险业务可回溯管理不到位等案由被大连银保监局罚款80万元。不仅如此,该行还因个人保险保证贷款信贷资金三查不到位,造成信贷资金被套取且形成案件被大连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同时,邹志涛、姚雪松两人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均被予以警告。
另外,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被罚30万元,涉及的案由为通过以贷还息、以贷还贷、调整还息频率等方式掩盖资产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罚单中,最大罚单由大连农商行收下。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被大连银保监局罚款140万元,涉及的案由主要有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到位;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导致资金回流作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未实行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受托支付要求落实不到位;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政策落实不及时,抵押物评估费由客户承担。
另外还有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因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职,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因未对质押股权限制表决权、未对所有在职董事进行履职评价,分别被内蒙古银保监局罚款30万。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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