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31日 05:4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付波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9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0号)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488,39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8,268,450.5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820,819.9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21日全部到账,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2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682.0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632.59元,为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剩余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0年8月24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现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等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3、2021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一)

  名称: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卫民

  注册资本:4804.4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泥土方桩等各类砼预制构件并提供相应售后技术咨询与服务;生产与销售混凝土排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顶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建筑轻质墙体材料;生产与销售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各类水泥制品;生产与销售水泥电杆及其铁附件、预制式榫卯结构电缆及户外设备基础;水泥制品、砼预制构件技术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计、审计、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总资产195,964.18万元,净资产87,871.59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89,726.41万元,净利润6,402.76万元。(未经审计)

  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人(二)

  名称:建华建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新港镇新东村

  法定代表人:郭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应力混凝土桩、钢筋混凝土桩、水泥电杆及其金属附件、五金制品、预制楼板、预制阳台、预制楼梯、新型墙体环保材料、化粪池、预制桥墩、预制板、预制梁、预制挡墙、综合管廊、排水管、生态砌块、海绵城市路面砖、护坡石、混凝土干垒墙、预应力混凝土枕、护坡护岸类预制构件生产及销售,建筑类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建材行业技术服务、产品研发、方案设计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建华建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总资产26,079.14万元,净资产1,459.41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94,900.27万元,净利润111.62万元。(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三)

  名称:建华建材(鄂州)有限公司

  住所:鄂州市燕矶镇金刚石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彦军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建筑用钢筋水泥构件、轻质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混凝土输排水管、顶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周转材料、建筑墙体装饰材料、GRC制品、内墙挂板、外墙挂板、装饰混凝土制品及水泥制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水泥电杆、电力杆塔、水泥三盘、电缆线和电缆槽的制造、销售;钢材、PC钢棒的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相关建筑配套物资的批发和租赁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1年6月30日,建华建材(鄂州)有限公司总资产18,097.46万元,净资产3,539.85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5,041.27万元,净利润-103.71万元。(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鄂州)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4、关联人(四)

  名称:江苏建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2号(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园C235B室)

  法定代表人:彭小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冶金辅料、炉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焦炭、煤炭、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及产品、汽车零部件、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橡塑制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购销;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江苏建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39,315.56万元,净资产6,241.96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1,067.91万元,净利润1,268.27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建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5、关联人(五)

  名称: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辽宁省盖州市西海办事处双泉眼村

  法定代表人:王虎

  注册资本:13253.64329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等各类砼预制构件,水泥电杆及其铁附件、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各类水泥制品,各类砂石、硅砂粉、超细矿粉、减水剂;加工销售PC钢棒、钢材;水泥制品、砼预制件技术服务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总资产26,071.17万元,净资产12,409.32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7,587.15万元,净利润-1,096.72万元。(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6、关联人(六)

  名称:建华科创园(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香山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聂旭东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规划设计管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钢压延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楼梯制造;楼梯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建华科创园(江苏)有限公司总资产22,934.62万元,净资产12,988.27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515.04万元。(未经审计)

  建华科创园(江苏)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7、关联人(七)

  名称:汤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园一区管委大楼419室

  法定代表人:吕遐志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汤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1,253.19万元,净资产16,491.46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3,870.35万元,净利润1,019.16万元。(未经审计)

  汤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8、关联人(八)

  名称:汤始建华建材(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电杆及其它砼预制构件;生产、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其他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金属制品;钢材批发兼零售;并提供相应售后技术服务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汤始建华建材(天津)有限公司总资产28,791.93万元,净资产18,130.23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33,856.05万元,净利润580.83万元。(未经审计)

  汤始建华建材(天津)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9、关联人(九)

  名称: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新香洲文贤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李忠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总资产5,837.01万元,净资产2,595.00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029.57万元,净利润-552.44万元。(未经审计)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0、关联人(十)

  名称:武汉景顺和程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街道办事处纺新街41号

  法定代表人:何江涛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服务;货物配载信息服务;车辆租赁;轮胎及汽车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武汉景顺和程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878.95万元,净资产597.46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549.01万元,净利润154.85万元。(未经审计)

  武汉景顺和程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1、关联人(十一)

  名称: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盖州市西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卿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物流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货运代理、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销售(含汽车配件、轮胎,不含危险化学品)、有形动产租赁;机动车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2,267.49万元,净资产138.04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704.70万元,净利润-6.82万元。(未经审计)

  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2、关联人(十二)

  名称: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张家港市锦丰镇锦绣路3号651室)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无车承运业务;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船舶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金融信息咨询);包装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包装、搬运、分拣、装卸、起重吊装服务;汽车租赁;五金制品、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销售;物流信息技术研发与推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4,428.20万元,净资产1,946.94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9,666.48万元,净利润-86.79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3、关联人(十三)

  名称:珠海市和泉螺旋管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中319号8栋704房

  法定代表人:铃木纪房

  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轴承钢材产品生产;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市和泉螺旋管有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珠海市和泉螺旋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龙泉之参股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刘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唐倩女士,担任珠海市和泉螺旋管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障碍风险较小。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在该事项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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