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6日 02:5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876                        公司简称:鼎胜新材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5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贤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文件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起草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鼎胜新材”)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4元,共计募集资金88,01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0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5,188.68万元,税款311.32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82,5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9.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11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8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始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发售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1,254.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5,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2.4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09.81万元,税款42.59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24,647.60万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均不含税)231.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4,178.2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9.75万元;2021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7.5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万元,2021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7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355.8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0.46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6.9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9,030.8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70.91万元;2021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1.3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470.00万元,2021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4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662.2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81.31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8.0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1、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2019年5月6日,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鉴于公司用募集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已偿还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04050029200335005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11月30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工作。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鉴于公司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40000100000547064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工作。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共计0万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资金人民币177.59万元,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631.38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流资金等事项,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后使用,按期及时规范,并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2020年6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本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将上述资金2,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2021年6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5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20年9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本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将上述资金13,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1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6月11日将上述资金2,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6,000.0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2020年5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0年5月25日将上述资金30,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提前将上述资金30,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20年6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0年6月8日将上述资金8,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本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将上述资金8,5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20年7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将上述资金7,2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2021年2月至5月,公司分次将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2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20年9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将上述资金9,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0年11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将上述资金15,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0年12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将上述资金17,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将上述资金30,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1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将上述资金8,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6,47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34号)的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00万股。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了1,25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融资后的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其它内容及相关附件。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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