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6日 02:5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于2020年5月18日签署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关于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向罗剑平、郭依勤转让所持合正电子100%股权、公司对合正电子享有的全部债权以及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依勤的业绩补偿权利,协议约定罗剑平、郭依勤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期付清48,000万元的股权及债权转让相关款项。2021年1月5日,公司收到罗剑平、郭依勤出具的承诺函,由于未充分考虑合正电子脱离上市公司后经营信用降级等因素影响,资金压力增加,其将筹集的部分资金投入到了合正电子的日常生产经营中,用于维持合正电子的正常经营运作,从而导致未能按期支付相应的股权及债权转让款。截至2021年1月5日,罗剑平、郭依勤已支付金额为3,720万元,剩余未支付金额为44,280万元(其中未按期支付的金额为8,280万元)。罗剑平、郭依勤请求将上述未按期支付的款项延期支付,并根据《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公告》。

  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合正电子签署了《以物抵债协议》,因罗剑平、郭依勤剩余未支付的债权及业绩补偿款为40,200万元,为了确保《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的履行,经各方协商后,罗剑平、郭依勤同意以合正电子名下评估价值为8,142万元的房产抵偿对公司债务8,142万元。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关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年6月30日,罗剑平、郭依勤、合正电子为确保全面清偿公司债务,增强合正电子在金融机构的征信评级及融资能力,更有利于后续对公司债务的清偿,罗剑平、郭依勤、合正电子向公司提出《关于提前清偿委托贷款及延期支付债权及业绩补偿款的申请》,申请优先偿还公司与合正电子、招商银行签署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10,000万元的债务,在清偿完前述10,000万元委托贷款的条件下,延期支付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签署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债权及业绩补偿款40,200万元,并签署《以物抵债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延期付款协议》,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拟提前收回委托贷款与延期收回对罗剑平、郭依勤债权的公告》。

  2021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提前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合正电子已于2021年8月10日依约定向受托银行偿还前述委托贷款余款1,858.06万元,同时结清相应利息。合正电子已按约定提前偿还完毕委托贷款,公司将继续督促罗剑平、郭依勤及时偿还延期支付的其他相关款项。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提前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亮先生分管公司战略规划、产业研究、对外投资,培育新兴SBU(战略业务单元)等工作。(周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简历

  周亮先生,1987年3月出生,北京大学毕业,硕士学位。历任富士康科技集团IDPBG事业部项目经理、苹果公司(美国总部)ARIS研究中心项目经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中心总监、深圳华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市逐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目前周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06月30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788.78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70.46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770.4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存货跌价准备

  ■

  3、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股权激励权益预留授予日:2021年8月25日

  2、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107万份

  3、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0万股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1年8月25日

  (二)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价格: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为8.04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为4.02元/股。

  (四)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对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7万份,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2%,占预留授予权益总额的10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占预留授予权益总额的100%。

  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人,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如下:

  ■

  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或为公司董事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五)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安排如下:

  ■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每期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如下:

  ■

  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每期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条件如下:

  ■

  若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当期所获授限制性股票份额。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傅恒山先生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9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0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893万份股票期权及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11月1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数量由893万份调整为864.1万份,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由940万股调整为90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65人减少至154人。

  8、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权益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公司章程》或其他内部制度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及或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照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经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熟。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等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均与公司有聘任关系。

  3、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公司和本次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拟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数量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根据测算, 2021年至2024年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公司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情况下,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不大。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股票收盘价-授予价格。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以此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摊销。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根据测算,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公司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情况下,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不大。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

  5、《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1,00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13,3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986,700,000.00 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65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5,050,000.00元。2018年7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54,064,857.22元,其中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901,018.55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累计产生净收入40,350,834.87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2,034,858.36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71,435,977.6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18年7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中国建行银行佛山山水一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4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5月,本公司、南京盛恒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南京仙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8月,本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已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901,018.55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未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271,435,977.65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

  ■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盛路通信 债权 广东省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8-27 中铁特货 001213 3.96
  • 08-26 菜百股份 605599 10
  • 08-26 卓然股份 688121 18.16
  • 08-26 千味央厨 001215 15.71
  • 08-26 时代电气 688187 31.38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