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85,060,6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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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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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1年4月15日公司接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组本钢集团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重组尚处于筹划阶段,方案确定后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8月1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通知,同意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由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本钢集团51%股权。本次划转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能否获得有关批准以及本次划转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告》。
2021年8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根据《无偿划转协议》,辽宁省国资委将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划转完成后,鞍钢集团将持有本钢集团51%股权,本钢集团将成为鞍钢集团控股子公司,鞍钢集团通过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81.07%的股份。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和8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本钢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暨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书》、《收购报告书》。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2021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1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烈先生、蒋光炜先生、韩梅女士生、王东晖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0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1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51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二一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62,062,857.99元。
公司拟以2021年6月末总股本3,885,060,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942,530,302.5元。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重视对投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至2021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
B股股东应在2021年9月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3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和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本钢能管中心14楼)
联 系 人:高德胜、陈立文
联系电话:024-47827003 024-47828980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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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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