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259          公司简称:绿田机械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12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田机械”)董事会对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57.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62.4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9.59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3,194.05万元(包括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074.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21年6月4日公司已与长江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99.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内容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14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4日通过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玲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额和用途,不会对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11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4日通过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罗昌国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13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田机械”)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关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57.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62.4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6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进展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将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新兴路以东、规划一路以北”的基础上,新增“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绿田大道一号”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原因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进展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绿田大道一号”作为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公司厂区内。该项调整有利于公司产能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可以优化工艺流程,缩短物流距离,有利于公司生产效率的提升。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绿田大道一号”作为实施地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额和用途,不会对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产能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效率的提升,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额和用途,不会对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履行相应的审批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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