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8月21日 03:39 证券日报

原标题: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40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20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平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4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更具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8日20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8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17.12万元后的净额为45,590.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0年1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中进口设备等采购事项涉及国际信用证业务,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增加设立了一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并将原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账号: 201000263706817)内的部分募集资金转至该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4.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5.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9,296.77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4号《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96.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

  6.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7.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202021年8月21日

  附件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2、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公司代码:605155                                公司简称:西大门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柳庆华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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