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林双庆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2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2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9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买责任

  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2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期限12个月。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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