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1年08月14日 00:26 证券时报

原标题: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并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0万元变更为 8,0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00万股变更为8,0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比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3,88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722,641.5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906,521.50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8.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722,641.50元(不含税),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22,641.50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06,521.50元。

  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3,88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722,641.5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906,521.50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天微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核查意见》

  5.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1)第0584号)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专户上的募集资金余额共50,854.4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以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项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并且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鉴于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012.56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增加公司收益。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专(2021)第0584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83,880.00元。此外,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722,641.50元。故本次拟置换合计金额为3,906,521.50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2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万元,少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012.56万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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