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14日 00:2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416 公司简称:信捷电气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5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 报备文件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娇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8月14日

  ● 报备文件

  (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7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75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8,035,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420,035,000.00元,于2016年12月14日汇入本公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35,000.00元,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5,03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40400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1月3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6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鉴于公司“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信银行无锡胡埭支行8110501013900654797不再使用,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2:鉴于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蠡园开发区支行 1103023329200658854不再使用,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739.43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7年3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4月6日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金额6,739.4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9年4月11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0 年 4 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合计为29,831,753.99元,具体见附表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入完成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信银行无锡胡埭支行8110501013900654797及中国工商银行蠡园开发区支行 1103023329200658854余额合计43,727,920.64元,其中包括:1)“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9,831,753.99元;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00,864.03元;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13,695,302.62的投资收益。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3月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拟将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写字楼变更为自建写字楼,投资总额由4,453.96万元增加至9,273.9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变,项目的资金缺口将以自有资金解决。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及整体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研发整体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金额。

  2、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拟将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陆藕路与杜巷路交叉口东北侧变更为刘塘路,实施方式中的建设三条独立产线变更为新建产线与改造现有产线相结合的方式,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及用途不变。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物流效率,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的资产使用金额。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金额。

  3、2019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变更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881.1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30.88万元(包括应付未付金额),剩余募集资金中的8,820.00万元拟不再投入该项目,并转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4,820.00万元,以及转为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流动资金投入4,000.00万元。

  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主要原因:

  (1)从本项目立项至今,公司所处的智能装置制造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和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功能、质量和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求和产品的变化使客户更关注供应商的整机制造和技术耦合能力,公司也相应缩减简单工艺的生产线,侧重于关键制造流程的优化和核心技术研发。在市场竞争方面要求供应商进一步优化产品制造成本并具有更灵活、更高效的交付能力。上述变化要求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采用更灵活高效的生产方式和交付方式,生产技术含量更高的产品,以适应市场的动态变化,保持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2)公司在定制件主流供应商中选择管理体系完备、质量和交付能力较强、并具备相应测试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分别采用了新的采购和生产模式:①单一部件分散采购变为半成品的集成定制采购,在公司生产线进行最终组装调试发货,减少半成品的生产制造环节;②公司提供部分核心部件,向定制件供应商外派工艺、质量人员组织监管,由供应商生产部件并完成成品的组装发货。 经过优化后的采购和生产模式与当前行业内主流客户的需求变化相适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不仅提升了产品装配、原材料物流的效率以及交付的柔性,同时通过供应商的集中采购,比公司独立采购原材料和生产半成品的成本更低,也使公司内部生产线工艺大大简化,降低了制造费用。因此本项目对生产设备、测试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软件设备及预备费的需求有所降低。

  (3)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成本控制,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通过优化工程设计、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方和供应商、加强建设过程监管等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有效地节约了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的投入。

  (4)国内及世界经济趋紧,行业形势景气度不高。鉴于外部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如按原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扩大生产规模,有可能造成募投项目前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

  因此拟缩减本项目投资规模。

  变更计划及延长建设期间必要性分析:

  (1)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替换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投入的计划及延长建设期间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将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写字楼变更为自建写字楼,投资总额增加482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入。由于市场竞争逐渐激烈,研发投入需求加大,通过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替换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投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研发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由于原募投项目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4820万元变更为替换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投入。

  受疫情影响,开工时间延后,施工进度受到影响,且整体项目用地较大,手续较为繁琐,项目整体开工前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花费了较多时间,导致项目未能按照原先计划的时间表如期开工,最终影响了项目未能按照原先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计的时间达到使用状态 。基于以上客观因素,为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节约建筑成本,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状态可使用日期由原定2019年12月延长至2021年12月。

  (2) 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入运动型PLC、高端伺服驱动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及延长建设期间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运动型PLC、高端伺服驱动器的市场较好,产品需求量不断提高,对于生产的投入要求逐渐提高,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从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运动型PLC、高端伺服驱动器生产规模,增加公司收入。

  由于原募投项目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变更为投入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受疫情影响,开工时间延后,施工进度受到影响,且整体项目用地较大,手续较为繁琐,项目整体开工前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花费了较多时间,导致项目未能按照原先计划的时间表如期开工,最终影响了项目未能按照原先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计的时间达到使用状态 。基于以上客观因素,将“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状态可使用日期由原定2019年12月延长至2021年12月。

  4、2020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2021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投资的 “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附表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8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公司租赁均为短期租赁,实施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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