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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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6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4月20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8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2)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立华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40,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3)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当涂鸿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67,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08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时间过半,鸿立投资自 2020年5月14日至 2021年8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1,495,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8%。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4.33%减少至13.2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投资”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立华享”)、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当涂鸿新”)的减持股份进展通知。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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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1
■
(三)一致行动人2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鸿立投资、鸿立华享、当涂鸿新拟自2021年5月14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73,4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立投资、鸿立华享、当涂鸿新减持尚余3,253,356股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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