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年08月10日 02:39 证券时报

原标题: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1-03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8月9日在公司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西藏博利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一年,保证金比率50%、人民币金额20,000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33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34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一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1-033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西藏博利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博利”)。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 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博利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一年,保证金比率50%、人民币金额20,000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博利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姬振海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联排别墅17栋2号

  经营范围:冶炼新技术、铝合金新材料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矿产品、冶金铸件产品及冶金炉料、铁艺、建辅建材、建筑材料、劳保用品、机械设备、耐火材料、帐篷、机电产品及配件、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工品)、百货、电脑耗材、暖气片、室内装饰装潢材料、有色金属、轮胎、橡胶产品的销售;再生资源及废旧物资、设备回收利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西藏博利资产总额为13,244.33万元,负债总额3,136.88万元,净资产10,107.4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7,411.12万元,净利润107.45万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西藏博利资产总额为49,238.10万元,负债总额39,028.67万元,净资产10,209.43万元;2021年1月-3月营业收入6,159.63万元,净利润101.98万元。

  3.公司持有西藏博利100%股权,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于本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西藏博利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本次为西藏博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确保其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西藏博利有完善的还款计划且有能力偿还借款。

  (二)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防范制度,对外担保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且公司内部由财务部、董秘法务部等部门相互监督,保证担保行为的规范。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累计总额度为6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88%,实际发生额为5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97%。

  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西藏博利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2021-03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5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5日

  至2021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和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xntg.com)。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21年8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四)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熊 俊:0971-5299673

  李万顺:0971-5299186

  传 真:0971-5218389

  (三)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邮政编码:810005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2021-03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良求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熊俊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此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向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向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3.以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萱、韩伟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西宁特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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