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登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业绩考核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业绩考核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方邦股份”)董事会对2021年度1-6月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资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 12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7,760.00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776.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983.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 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79.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90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5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806.88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8.29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52.18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17.80万元;公司2021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033.35万元,2021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2.9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492.4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18.99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3,330.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于2019年8月1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21年1-6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额70,00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526.34万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39,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结构性存款账户、2个大额存单账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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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注2: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3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邦股份”)于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51号),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7,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8,560,377.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039,622.6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7-6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同时,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将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履行的程序
2021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方邦股份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文件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3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钟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钟敏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钟敏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1994年7月至2002年10月在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高级经理;2002年10月至2005年9月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05年10月至2016年1月担任深圳市越众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越众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7月29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基于当前行业客观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本次调整能切实激发激励对象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通过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整体业务量稳定提升,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利益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6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6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大道11号A5栋第六层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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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7)。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1年8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三)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认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大道11号A5栋第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孙怡琳
电话:020-8651 268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五)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六)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钟敏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钟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8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钟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3、公司于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2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8)。
4、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5、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权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38人调整为3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99.90万股调整为98.10万股,作废1.80万股。
根据公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4.5250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25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董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一)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二)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胡云连、刘西山、王靖国、田民波、金鹏、钟敏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38人调整为33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99.90万股调整为98.10万股,作废1.80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 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4.5250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25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会计核算更加准确、真实反映经济业务,公司拟于2021年8月1日起进行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业绩考核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业绩考核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2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影响公司 2021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经初步测算,预计增加2021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约为304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减少公司净利润约245万元,具体金额以审计结论为准。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邦股份”)于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了会计核算更加准确、真实反映经济业务,公司评估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对固定资产类别与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1)公司研发使用设备往往根据研发项目特性决定,部分设备具有明显的项目针对性,且研发设备因各项使用条件、工艺等不稳定,设备需要经常调整等原因导致损耗大、使用频次高等;(2)公司承担一些政府科研项目,研发试验强度大,且部分设备为研发项目专属配制,设备的使用年限与项目研发时间存在较大关联性。为了使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更加合理,拟将科研质检设备从机器设备中单列出来,并采用单独的折旧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
3、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自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下转B94版)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20 公司简称:方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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