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接C32版)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接C32版)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11.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12.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13.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14. 关于审议《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15.关于审议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16.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17.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1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19.关于确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20.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22.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947,287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提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润泽、布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见经世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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