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1-037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及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14:30。
4、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张政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7,383,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96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6,693,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86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9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28%。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80,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90,5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9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28%。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6、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向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批准公司全资公司炼石投资有限公司向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1,300万美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7%/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122,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1%;反对2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9,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8527%;反对2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4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大会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的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和闫思雨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