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7月24日 01:28 证券日报

原标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6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7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400亿金融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瞿强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晓慧女士为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废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A股股份总数2/3以上赞成,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康健、傅卓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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