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平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吕峰先生,财务总监余正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1.董事、总经理高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高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高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高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及总经理的聘任工作。在新的总经理到任之前,由公司副总经理牛国君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就高平先生的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2. 职工代表董事吕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辞职后,吕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吕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吕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选举新任董事的工作。
3. 财务总监余正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余正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余正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余正春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在新的财务总监到任之前,由公司副总经理明旭东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高平先生、吕峰先生、余正春先生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及董事会对高平先生、吕峰先生、余正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王景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景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王景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辞去职务后,王景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景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王景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王景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生效,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继任监事。
公司对王景明先生在监事会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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