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6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29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9日
至2021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1年7月26日下午13:00-16:30
(二) 登记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7月26日16:3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9538548
联系人:邹金彤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5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
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爽先生的辞职报告,苏爽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苏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承诺。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后,苏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苏爽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苏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宁的辞职报告,李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李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宁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李宁先生的辞职使得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李宁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李宁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二、聘任余东文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余东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余东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我们认为:余东文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情形;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余东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提名王健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健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健胜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职务,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健胜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了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健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附件:
余东文先生简历
余东文,男,中国国籍,1969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上海华源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至2013年就职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5年就职于正邦集团及附属企业,任财务总监;2015年至2018年就职于上海纳克润滑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8月至2021年6月,就职于上海贵源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著有《超级集团财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东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承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东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健胜先生简历
王健胜,男,中国国籍,1961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现任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999年至2015年就职于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5年11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复兴明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主任会计师、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健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承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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