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至5%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至5%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07月14日 02:04 证券日报

原标题: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至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57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持有公司股份10,070,799股,持股比例从5.28%减少至5.00%。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555830L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702室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股东祥禾涌安的书面通知,其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6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祥禾涌安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30,648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90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180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61,296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90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2%。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披露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截至2021年3月26日,祥禾涌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

  此后,祥禾涌安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祥禾涌安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泉峰汽车

  股票代码:6039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济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702室

  权益变动性质 :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祥禾涌安与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38,020,274股,占其已发行股份的8.99%;祥禾涌安与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0,244,756股,占其已发行股份的8.54%。

  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10,635,499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披露《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13日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64,7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0,070,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甘泽

  日期:2021年7月1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甘泽

  日期: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1-05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

  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00%减少至5.00%。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或“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祥禾涌安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7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来源为泉峰汽车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2020年6月3日及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5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持有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668,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年7月13日,公司收到祥禾涌安发来的《关于所持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禾涌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9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占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5.6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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