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 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 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06月25日 03:55 证券日报

原标题: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 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801          股票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皖新传媒”)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通知,新华发行集团已于2021年6月23日完成了2016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摘牌,并拟于近日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新华发行集团2016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皖新传媒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期限为5年,新华发行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0,000,000股划转至“新华发行集团-国泰君安-16皖新EB担保及信用财产专户”(以下称“16皖新EB专户”);在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新华发行集团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按照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鉴于新华发行集团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到期赎回及摘牌工作,新华发行集团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将16皖新EB专户中的310,000,000股公司股票划转回新华发行集团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新华发行集团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92,968,865股,持股比例为54.95%;16皖新EB专户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5.58%。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完成后,上述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的310,000,000股公司股份将划转至新华发行集团证券账户,16皖新EB专户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新华发行集团证券账户将持有公司股份1,402,968,865股,持股比例为70.5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担保及信托撤销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新华发行集团后续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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