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高升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虚假陈述案已开庭,非标审计报告、深交所年报问询引担忧
刘鹏
高升控股于近期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2021〕第64号,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被亚太会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更正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一季度业绩亏损,为数不多的好消息是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18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高升”,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故意隐瞒多项关联交易,实控人证券市场禁入五年
高升控股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 20186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被立案调查。2019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鄂处罚字[2019]5号)。
2019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号,经查明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等违法事实,上述行为已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湖北监管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与罚款的处罚。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收到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号,当事人韦振宇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及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或董事期间,隐瞒上述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拆借资金等重大事件,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监会已下发对ST高升(000971)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7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发送邮件到 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索赔。
二、第二大股东已宣告破产,公司股份将被公开拍卖
ST高升发布公告称,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号,已查明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为关联方借款7笔,实质形成关联担保行为;直接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1起,违规担保规模约20亿;拆借资金给关联方使用1起,上述行为均构成关联交易。前述19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应当立即予以公告的重大事件,而对于上述所有关联交易事项,ST高升并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投资者诉高升控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去年下半年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多份一审民事裁定书,因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才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后武汉中院裁定将案件移送至北京三中院处理。2020年11月19日,北京三中院公开审理了22名投资者诉高升控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实施日、揭露日及因果关系等方面,被告律师认为《2017年年度报告》发布之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及《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公告发布之日为揭露日。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于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平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659,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2021年4月30日其减持计划内剩余大宗交易70,158股和集中竞价68,379股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该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此外,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下称“蓝鼎实业”)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该法院于2019年7月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蓝鼎实业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蓝鼎实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1年2月22日最终法院做出(2019)鄂9004破2号之十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蓝鼎实业破产,而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90,178,582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将进行第一次公开整体拍卖。
三、公司一季度营收1.74亿,收回业绩补偿增厚利润,却难改亏损现状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成立,是一家云基础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云基础平台产品的研发与运营,主要向客户提供IDC(互联网数据中心)、CDN(内容分发网络)、APM(应用性能管理)和增值服务,公司股票并于2002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成功(股票代码000971)。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10.49亿股(其中流通A股为8.03亿股,限售A股2.45亿股),总市值约28.64亿,股东人数为2.29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3.5万股。
2021年4月29日ST高升发布《第一季度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实现营收约1.74亿元,同比增长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73.99万元,同比增长7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亏损1837.1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050元,同比增长80%。公司表示本报告期内整体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为扩大业务新增部分成本投入,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未达到收购时的承诺,需向公司补偿32,969,408股,报告期完成回购注销6,717,799.00股,一季度因持有尚未回购股票股价变动影响利润增加1,012万元。股民维权窗口已开启,受损投资者可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索赔。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刘鹏律师,从业经验14年,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商事领域,擅长办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刘鹏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报名电子邮箱:suopeib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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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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