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1-026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执行董事楼齐良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存续分立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和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66 (A股) 证券简称: 中国中车 公告编号:临2021-027
证券代码:1766 (H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25号永泰福朋喜来登酒店宴会A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执行董事楼齐良、独立非执行董事辛定华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震晗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谢纪龙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的大会的第1-12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第13、14项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李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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