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3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1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24,4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16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9.37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2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谈劭旸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16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5,220,628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 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持有人会议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5,220,628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周万里先生、陈福山先生、虞贝先生为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其中周万里先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5,220,628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3、审议通过《关于对管理委员会进行授权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持有人会议授权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以下事宜: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开立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等权利;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7)批准持有人份额转让;
(8)决定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进行分配;
(9)决定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10)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11)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5,220,628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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