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立案调查深圳堂堂 “专注”A股ST公司审计年收增10倍
本报记者 李慧敏 北京报道
2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了证监会对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深圳堂堂”)进行立案调查的事实,原因为深圳堂堂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强调了与深圳堂堂相关的事项包括两方面:其一,深圳堂堂2020年以来承接了多家*ST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前有*ST新亿,后有*ST金洲、*ST斯太等;其二,深圳堂堂执行的*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实际上,春节之前,在深圳堂堂给*ST新亿的一份回函当中即已明确,已接到证监会立案通知。在回函中,深圳堂堂表示,调查与公司2019年审计业务有关,暂未出具调查结论,暂不影响公司2019年的审计意见。
专业人士表示,一般来说会计师事务所对已被ST公司的审计会有很大的难度,坚持原则可能收不到审计费;委曲求全用公司满意的审计意见换取审计费,实际上就等于ST公司花钱买审计意见。这种审计意见出炉的潜在风险极大,很可能使得事务所本身受到严厉惩戒,甚至就此“寿终正寝”。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从“触摸”证券审计业务之后,深圳堂堂业务收入一年之内暴增逾10倍,由2019年的44.1万元增至2020年的499.53万元,其中92%以上为证券审计业务作出的贡献。此外,深圳堂堂的从业人员也从2019年的12人变为目前的55人,注册会计师也由3人增加至13人。
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近期,证监会关注到深圳堂堂在2020年承接了*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后,又陆续承接*ST金洲、*ST斯太等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2020年下半年,证监会针对深圳堂堂执行的*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已对*ST新亿及深圳堂堂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发言人介绍,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这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证券审计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证券审计市场生态;另一方面在取消准入限制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责任,督促提升审计质量,切实保障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证监会一贯欢迎有意愿、特别是有能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资本市场执业。证券服务业务特别是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有专业性强、执业风险大、违法成本高等特点,需要具备较高专业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才能胜任。会计师事务所进入资本市场执业前,要全面、深入了解资本市场法律、监管、市场主体等各方面情况,充分评估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审慎承接证券服务业务。”发言人进一步强调。
确切来说,对深圳堂堂的立案调查通知书于2021年1月18日送达。
11天之后,也就是1月29日,深圳堂堂给*ST新亿董事会的回函中表示,调查与公司2019年审计业务有关,暂未出具调查结论,暂不影响公司2019年的审计意见。
深圳堂堂表示,正在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整改充实提高,严格按照《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业,严格质量控制,强化风险管理,不断加强事务所诚信建设,不断完善事务所内部治理,不断增强专业胜任能力,不断提高证券业务审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记者注意到,这份回函存在着一个小细节上的错误,“2021年1月29日”写成了“2020年1月29日”。专业人士表示,时间错误应属笔误,此件应该是真实的。
A股客户均为*ST公司
有人戏言,深圳堂堂审计的客户,不是ST就是走在去往ST的路上。
早在2020年3月26日, *ST新亿聘请仅3名注册会计师的“小所”——深圳堂堂作为其2019年年报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这一新《证券法》下的“首单”一度引发热议。当时的背景是,距离2019年年报披露截止日还有40天的时候,*ST新亿却尚未聘请到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其审计工作,主因是*ST新亿2018年年报就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对入账价值、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等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评价。一年之后,前期问题仍未解决。
深圳注协2019年4月3日发布的“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收入排名”显示,深圳堂堂2018年业务收入85.32万元,在深圳当地排行第215名。
“深圳堂堂接下*ST新亿的审计工作将可能陷入两难。”彼时即有专业人士预言,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甲方不满意,能否收到审计费存疑;如果深圳堂堂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必将受到严厉的事后监管。
最终,深圳堂堂为*ST新亿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今事实证明,一语成谶。
随后,深圳堂堂又陆续接了两单A股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无一例外,全部是*ST公司。
2020年12月8日,A股公司*ST斯太公告改聘深圳堂堂为2020年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120万元。这是深圳堂堂第二家A股年报审计客户。
2021年1月5日,*ST金洲称拟改聘深圳堂堂为其202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到1月11日,与深交所就此事项进行了两轮的关注及回复。
本来,*ST赫美有机会成为深圳堂堂的第四家A股审计客户,而且在2021年1月19日已经作了披露,但最终深圳堂堂没有笑到最后,*ST赫美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值得注意的是,从深圳堂堂“触摸”证券审计业务之后,一年之内,业务收入增加了10倍。
在*ST赫美的拟聘任公告当中,深圳堂堂2020年收入被披露出来。公布深圳堂堂2020年度业务收入499.5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97.61万元,证券审计业务又占审计业务收入的92.3%,为458.42万元。而在2019年,深圳堂堂的业务收入仅为44.1万元。
不仅业务收入暴增,深圳堂堂亦越发兵强马壮。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1月14日,深圳堂堂从业人员55人,其中合伙人4人,注册会计师13人(其中2位注册会计师正在办理重新注册、转所手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人。而在2019年末,深圳堂堂从业人员12人,其中合伙人2人,仅有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人。
风险公司审计一直是“烫手山芋”
一直以来,承接ST公司的审计工作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都属于“烫手山芋”。
“会计师事务所对已被ST公司的审计会有很大的难度,最大的难度是对公司业绩的审定。这也是*ST新亿迟迟找不到审计机构的原因。”一家排名前十的会计师事务所匿名合伙人介绍,承接ST项目的事务所基本上都会与相关ST公司产生很大的矛盾,审计师坚持原则,可能就收不到审计费,即便收到了也是一锤子买卖。
“另一种情况就是审计师委曲求全,用公司满意的审计意见换取审计费,ST公司实质上等于花钱买审计意见。”上述匿名合伙人表示,这种审计意见出炉的潜在风险极大,很可能使得事务所本身受到严厉惩戒,甚至就此“寿终正寝”。
实际上,监管对此现象高度警惕。此前,针对*ST赫美拟改聘深圳堂堂担任年报审计,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所发的关注函就直言不讳质问“是否存在向深圳堂堂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从以往经验来看,很少有会计师事务所愿意承接ST公司的审计业务。如果愿意承接,主要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已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合法有效的方法,如公司业绩确实乾坤扭转,但这种情况很少;另一种是会计师事务所与ST公司沆瀣一气或合谋造假。”上述匿名人士表示,毫无疑问,这种情况是监管的重点,且经常被曝光、处罚,风险极大。
知名财税审专家、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认为,春节之前证监会就下达了立案通知,此次再次做重点强调,其意即是对堂堂所仍然在承接ST业务的再一次提醒和告诫。同时,也是对广大投资者的提醒,要尽量远离那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报的ST公司。
刘志耕表示,备案制启动以来,虽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证券审计市场生态,但在取消准入限制的门槛后,难免会出现鱼目混珠、滥竽充数的情况。因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变得尤为重要。
“鉴此,监管部门针对深圳堂堂承接工作量、工作难度与其事务所规模和执业经验匹配度的重点监管,完全在意料之中。这是监管部门为了确保改制顺利进行、改革目标全面、有效、准确实现及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责任的重要举措。”刘志耕认为,证监会通过对深圳堂堂执行的*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的监管调查,以现行案例的形式再一次提醒想跨进门槛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全面、深入了解资本市场法律、监管、市场主体等各方面情况,充分评估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审慎承接证券服务业务,同时还告诫不自量力的事务所自觉遵守“游戏规则”。
刘志耕表示,后续,对于不遵守规则的责任主体,监管不会袖手旁观,定会从严监管,严格把控,一旦查实问题,定会按照“零容忍”的工作方针实施惩戒。
(编辑:夏欣 校对:燕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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