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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注册制改革步伐加快 监管力度不断升级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而立之年的中国资本市场,在注册制改革这一顶层设计的指引下,基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证券法律体系与时俱进,投资者保护集体诉讼制度提上议程……资本市场生态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展望2021年,资本市场改革将继续深化,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引领资本市场稳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多位市场人士表示,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随着改革持续推进,投融资改革端的同步建设,资本市场将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枢纽。
注册制全市场推广
步伐加快
随着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平稳落地,全面实行注册制的条件也逐步具备,我国将迎来全市场注册制时代。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1月3日,科创板上市公司达215家,IPO募资合计3050.48亿元;创业板注册制下,63家公司上市,IPO募资合计660.33亿元。综合来看,注册制下,278家公司IPO募资合计3710.81亿元,占同期A股IPO募资比例为56.35%。资本市场探索建立了“一个核心、两个环节、三项市场化安排”的注册制架构,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大幅提高。
证监会多次表态,正在研究制定全市场推广注册制实施方案,A股全面推行注册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是大势所趋。证监会主席易会满2020年12月28日在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表示,将以注册制和退市制度改革为重要抓手,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原则,稳步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
“我国初步具备了全面推行注册制的条件。”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赵雪情认为,一是市场基础不断夯实。过去30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多层次市场体系基本完备,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参与主体日益规范,开放水平显著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度发展为全面注册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全面注册制改革也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方向。二是适用法律更新完善。2020年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在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证券违法成本、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为下一步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三是以“退”促“进”,以试点促改革。退市新规出台,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初步具备向全市场推广注册制的条件。
可以预期,注册制改革全市场推广的步伐将加快,更多的科创企业将得到资本市场加持。赵雪情建议,全面注册制推行需要统筹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市场建设与监管调整。一是要完善各板块差异化制度安排,进一步规范股票市场发展;二是要优化增量,调整存量,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三是加强监管改革,从机制和模式上跟进转变;四是在信息披露、发行承销、投资者保护以及惩治违规违法等方面完善机制建设。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不仅能够大力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而且能够不断推动资本市场的市场化,将资产配置和定价权交还给投资者;还能够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逐步在制度上实现中国和国际成熟资本市场接轨。
上市公司质量有待提升
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量已突破4100家,总市值逾80万亿元,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其中,既有市值上万亿元的行业巨头,也有“小而精”的细分市场冠军;既有钢铁、纺织等传统制造行业翘楚,也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弄潮儿。上市公司总营业收入占全国GDP的比例近一半,实体企业利润总额相当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五成,员工总数近2500万人,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基本盘”“顶梁柱”的地位日益巩固。
展望未来,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周期,上市公司作为我国市场主体的优秀代表,更要当仁不让,这其中的关键就是要不断提高自身质量。
监管层为此下了不少功夫。证监会去年12月中旬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旨在通过2年努力,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督促上市公司将整改薄弱问题和提升治理水平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提升。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给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提出了五点倡议:即诚实守信,做守法合规的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做规范发展的上市公司;专注主业,做稳健经营的上市公司;攻坚克难,做引领创新的上市公司;践行责任,做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为了凝聚地方政府共识,证监会还和六省市召开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片区经验交流会议,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多元化退出为渠道,切实解决存量上市公司问题。
在把好“入口关”,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同时,还需要在“出口”,通过规则设计,让不合规的公司退出市场,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2020年12月份沪深交易所实行了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完善后的退市新规进一步缩紧了财务造假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强化风险警示,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
这将从根本上改变A股市场“退市难”的局面,加快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步伐。数据显示,自2001年确立有效的退市制度以来,A股上市公司退市数量为124家,平均每年仅6.2家公司退市。2019年以来,已有48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其中,强制退市公司25家,是过去6年强制退市公司数量的2倍多。
证监会表示,应退尽退并不是简单地追求退市数量,退市也不是唯一的惩戒手段。严格执法一方面要做到有错必罚,另一方面也要坚持过罚相当,要实事求是,辩证、系统地考量上述关系。沪深证券交易所落实改革要求,合理设置退市标准,既充分发挥退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作用,又与整个监管体系有机结合,在尽量减小投资者损失的前提下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体化追责。
田利辉预期,退市将得到更严格的执行,退市效率也将大幅提升,一批劣质公司会加速退市,这是我国证券市场逐步形成慢牛格局的重要举措,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内容。
零容忍
立体式追责力度升级
法治兴,则市场兴。对于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各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要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这是中央层面审议通过关于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上升到了新高度。
“证监会多年来持续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和重大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今后这一力度只会越来越强。” 证监会首席稽查罗子发表示,将对涉案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一案多查”,加大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用足用好新证券法的授权,着力构建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以及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机制。
在证券法提高了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刑法修正案也大幅度地加大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董监高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成本。其中,对于欺诈发行,修正案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至20%~1倍。
中泰证券副总裁刘珂滨认为,刑法修正案的正式实施将与新证券法形成高效衔接,明确了证券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通过刑法这一最具强制力的法律,进一步增强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作用,体现了监管机构对证券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决打击的决心。在刑事、行政、民事三重追责的体系之下,我国资本市场的秩序必将得到进一步维护。
刘珂滨强调,刑法修正案的实施是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标志,通过新证券法和刑法的共同规制和威慑,将有助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净化金融证券市场环境,增强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良好风气;再配合未来退市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内资本市场必将会向着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投资价值和吸引力也将大大提升,为我国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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