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2月31日 02:12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志全先生、叶嘉铭先生、汪洋先生、叶远东先生、徐立先生、潘根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 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平春先生、刘标先生、蔡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人/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的指导要求进行自查,出具了《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于2021年1月15日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志全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科学研究院院长。历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范志全先生曾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企业家”、“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深圳市先进生产者”、“中国(行业)十大领军人物”、“深商风云人物”、“深圳企业新纪录企业家特别贡献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

  截止目前,范志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7,500股。除上述情况外,范志全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嘉铭先生,中国香港籍,1987年生,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专业,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在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裁;2011年入职公司以来先后任职和分管工程管理、供应链管理、合规与风控、企业技术创新及工程产业金融等部门的工作。历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工程中心总经理、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风控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等职务。

  截至目前,叶嘉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之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洋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生,清华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副总裁;历任深圳广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

  截止目前,汪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2,500股。除上述情况外,汪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远东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历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采购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长沙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叶远东先生曾获“深圳市优秀项目经理”、“全国诚信建设先进人物”、“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

  截止目前,叶远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75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之兄,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立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现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任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设计院院长。主编了《建筑装饰施工标准》、《建筑装饰环保施工标准》、《建筑装饰标准施工图集》,主持编制了《深圳保障性住房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参编第四、五版《建筑施工手册》及一级建造师教材《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徐立先生曾荣获深圳首届杰出中青年设计师、中国建筑十佳工程师、深圳十大科技人物、深圳优秀建造师等荣誉称号。

  截止目前,徐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徐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潘根峰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山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理学学士,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潘根峰先生曾任中国资源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市万全智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研究部负责人、TCL集团战略与投资管理中心高级投资经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团队主管兼准保荐代表人;2017年08月加入复星集团,曾任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现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高级总监。潘根峰先生在产业投资、战略管理和投资银行等多个领域有丰富经验,可为企业在产业运营、战略管理、转型升级、并购重组、再融资等多方面提供支持。

  截止目前,潘根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平春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董事长,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院长,暨南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旅游协会会长。

  截止目前,刘平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标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生,拥有厦门大学国际会计学士学位、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DBA)、高级会计师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联合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控股有限公司(HK00604)非执行董事,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曾兼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监事长、江苏沃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刘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强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副教授,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教授、副院长等职。现任深圳大学景观设计研究所所长,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名誉会长、深圳市陈设艺术协会创会会长。

  截止目前,蔡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宏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王宏坤先生、周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当选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宏坤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本科学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历任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监事会主席。王宏坤先生曾获新财富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金牌董秘,深圳证监局2012年度、2013年度优秀董秘,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等荣誉称号。

  截止目前,王宏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750股。除上述情况外,王宏坤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清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生,MBA,工程师,助理经济师。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工会主席。历任公司董事长秘书、市场部经理、行政人事总监、董事长助理等职。周清女士曾获“装饰行业优秀女职工”、“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杰出女性”等荣誉。

  截止目前,周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周清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11日,截止2021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范志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叶嘉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汪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叶远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徐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潘根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刘平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蔡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王宏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周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1、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2、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须于2021年1月12日下午5:00前送达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88666-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伍雨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伍雨然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1187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1、对议案1、议案2、议案3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如直接在某候选人对应的投票处打“√”,表示同意该候选人的票数等于其持股数量。

  2、其他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罗岸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岸丰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00年入职公司,历任工程预算员、项目经理、采购部经理、工程中心副总经理等职。连续多年获得“全国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以及多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项。

  截止目前,罗岸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罗岸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6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详细披露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成都分行”)与被告一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建设”)、被告二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四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五成都市泰福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六何俊明、被告七张燕、被告八何质恒、被告九张敏、被告十卢军、被告十一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

  2018年11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对本案债务涉及的本金119,999,778.74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公司对此提起上诉。

  2019年11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761号《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

  2020年6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川01执510号《通知书》,通知公司履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川初1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保证责任。

  2020年8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公司与债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已将其持有的该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将从 2020年9月起,分4期执行上述担保责任剩余未执行款项。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7日、2018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9日、2020年6月16日、2020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2020)川01执510号《结案通知书》,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公司已履行完毕保证责任,本案执行款项共计23,443.15万元。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法院判决及后续款项执行情况,公司于2017年度确认预计负债5,200万元,于2019年度计提预计负债16,938.64万元,将于本年度确认的保证责任损失约为1,304.52万元。

  公司将依法对主债务人以及反担保方追偿,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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