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12月30日 02:09 证券时报

原标题: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11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振国先生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512,298,2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92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508,551,3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9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3,746,8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31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含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3,746,8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310%。

  (5)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6)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周泰山律师、陈秋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李振国先生、徐向平先生、刘春凤女士、杜未木先生、高岩嵩先生、余欣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王波先生、孙健先生、谢丰先生(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于王波先生自2016年5月12日起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根据在同一家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王波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止。孙健先生、谢丰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李振国先生、徐向平先生、刘春凤女士、杜未木先生、高岩嵩先生、余欣阳先生、王波先生、孙健先生、谢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周鲁宝先生、李忠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2020年12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亚婷女士(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0年12月28日起三年。

  周鲁宝先生、李忠照女士与杨亚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4、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原则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1)董事、监事分类原则

  ① 内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董事;

  ② 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③ 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④ 外部非独立董事,指未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非独立董事;

  ⑤ 外部监事,指未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监事。

  (2)薪酬(津贴)方案原则

  ① 内部非独立董事、内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根据个人的从业经历、在公司的具体分管业务、相应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承担任务指标、岗位责任等综合确定。薪酬的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分半年度和年度两次发放,不因其担任公司董事而享受任何额外津贴。

  ②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后),按月发放;

  ③ 外部非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给予差旅补贴。

  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以上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泰山律师、陈秋月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个人简历

  杨亚婷女士,199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制药工程师、执业药师。现任本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助理、企管主管;曾在本公司质量中心任职。

  杨亚婷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11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在北京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徐向平先生、杜未木先生、独立董事王波先生、谢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振国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振国先生当选董事长后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李振国

  委 员 王波、孙健、徐向平、刘春凤、杜未木、余欣阳

  (2)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谢丰

  委 员 孙健、余欣阳

  (3)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王波

  委 员 谢丰、刘春凤

  由于王波先生在公司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止。因此王波先生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止,其他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徐向平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刘春凤女士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徐爱敏女士、高岩嵩先生、务勇圣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孙卫香女士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韩辰骁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黄可女士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个人简历:

  1、李振国先生,1960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执委、黑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牡丹江市工商联主席;曾任牡丹江市友搏制药厂厂长、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振国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39,202,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徐向平先生,1971年5月出生,本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证券部负责人、九芝堂制药厂副厂长、海南九芝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向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1%;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春凤女士,196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药专业,享受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曾任哈药集团制药三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层正职、项目负责人。

  刘春凤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徐爱敏女士, 196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总会计师、哈药股份第六、七届监事会监事。

  徐爱敏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高岩嵩先生,1982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在美国德州大学西南医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生物科技与医药研究中心副主任。

  高岩嵩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5%;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务勇圣先生,198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北京友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九芝堂(牡丹江)友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湖南九芝堂中药验方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部任访问学者,曾任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本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务勇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48,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1%;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孙卫香女士,196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曾任牡丹江温春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长助理、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

  孙卫香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5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9%;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韩辰骁先生,1986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H.600058)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经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701)证券事务代表,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资深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732)证券事务代表。

  韩辰骁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黄可女士,1980年12月出生,本科,法学专业,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事务科负责人;曾任本公司证券法务经理、营销中心法务、市场部内勤等职。

  黄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11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周鲁宝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个人简历:

  1、周鲁宝先生,1978年10月出生,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黑龙江辰能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经营部副部长,黑龙江辰能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鲁宝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在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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