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0年12月30日 02:09 证券时报

原标题: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0-6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冯骏先生、彭玫女士提交的《关于追加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冯骏先生、彭玫女士提议将该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2020年12月28日,冯骏先生、彭玫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23,459股,持股比例为4.61%。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送达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冯骏先生、彭玫女士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8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及2020年12月3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三楼证券事务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附件3)。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6。

  2、投票简称:“甘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附件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________________股,现委托___________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0-6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克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电源”)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同意升华电源与四川升华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巨能”)签署《工业用房租赁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董事冯骏先生为升华巨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升华巨能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董事冯骏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由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冯骏先生、彭玫女士以临时提案形式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租赁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0-62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小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电源”)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同意升华电源与四川升华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巨能”)签署《工业用房租赁合同》。

  由于公司董事冯骏先生为升华巨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升华巨能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由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冯骏先生、彭玫女士以临时提案形式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0-6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电源”)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升华电源拟与四川升华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巨能”、“出租方”)签署《工业用房租赁合同》,拟承租成都市成华区成致路的“工业用房及配套设施一期(1号楼)建设”项目的房屋(以下简称“工业用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的工业用房面积为地上建筑面积10,537.4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271.95平方米;租赁期自2021年9月30日至2039年3月14日,租赁期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的第三年按当周期第一年确定的初始租金水平上涨5%;每周期开始的前三个月,双方根据附近对标物业的租赁市场价格商讨确定下一周期的初始租金水平。双方同意第一周期自租赁起始日起的5年,第一周期地上工业用房建筑物初始租金为按照建筑面积38元/㎡/月(含税),地下室初始租金为6元/㎡/月(含税)。

  2、因出租方升华巨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冯骏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升华巨能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升华电源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冯骏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冯骏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升华巨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

  2、升华巨能历史沿革及经营情况

  升华巨能于2017年4月27日由升华电源认缴出资成立,成立至今升华巨能唯一的经营业务为从事成都龙潭工业园土地购置及房产建设事项,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升华电源于2018年9月5日将其所持的升华巨能100%股权转让予冯骏持有70%股权、彭玫持有30%股权。

  2019年度,升华巨能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870.0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56.5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26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升华巨能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7.50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2,810.6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06.0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出租方升华巨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冯骏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升华巨能为公司关联法人。

  4、经核查,升华巨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主要内容是租赁工业用房,面积为地上建筑面积10,537.4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271.95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租赁定价以当地租赁市场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四川升华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租工业用房基本情况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成都市成华区成致路的工业用房,地上建筑面积10,537.4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271.95平方米的工业用房(报建名称为:“工业用房及配套设施一期(1号楼)建设”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工业用房现有装修及设备情况:毛坯房,甲方按毛坯房出租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2021年9月30日(暂定,以乙方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完成之日暨可搬迁之日作为租赁期起始日;若乙方在甲方交付后6个月内仍未完成装修工程竣工的,则确定甲方交付后6个月为租赁起始日)至2039年3月14日。租赁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三)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1、出租工业用房面积为地上建筑面积10,537.4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271.95平方米,租赁期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的第三年按当周期第一年确定的初始租金水平上涨5%;每周期开始的前三个月,双方根据附近对标物业的租赁市场价格商讨确定下一周期的初始租金水平。

  2、甲乙双方无条件配合初始租金水平的协商确认,下个周期租金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若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按当时正在执行的租金水平进行结算。

  3、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第一周期自租赁起始日起的5年,第一周期地上工业用房建筑物初始租金为按照建筑面积38元/㎡/月(含税),地下室初始租金为6元/㎡/月(含税)。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至乙方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完成之日暨可搬迁之日为乙方装修、装饰的免租期,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但仍应支付水电垃圾等公用事业费用),但自交付之日起装修免租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对工业用房进行修缮,每逾期一日按照每月租金的0.05%为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将工业用房交第三人进行修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在应付租金中将修缮费、违约金一次性直接抵扣。

  2、乙方未按规定使用出租工业用房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该损失并恢复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该损失及恢复费用。

  3、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赔付乙方不可移动部分的摊余装修费外(乙方装修费按十年直线法分摊),还应向乙方支付480万元违约金。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480万元违约金,已支付押金(无其他违约抵扣事项)或押金余额(有其他违约事项先行扣除)可抵扣应承担的违约金,不足部分仍应补足。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赔付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损失,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交付。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升华电源日常生产经营及办公需要,同时满足未来产能扩充需求。该场所交通较为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租用后有利于升华电源的生产经营等各类业务的组织,符合升华电源未来长期发展及节约经营成本的需要。租赁价格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升华巨能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0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升华巨能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升华电源拟与四川升华巨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租赁事项符合升华电源未来长期发展及节约经营成本的需要,租赁价格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租赁事项遵循了市场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开、公平,符合升华电源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认定合规准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租赁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租赁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拟与升华巨能签署的《工业用房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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