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12月30日 02:08 证券时报

原标题: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0(临)一45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 2: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上午9:15 至下午 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世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67,922,4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56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910,1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5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1,012,2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1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8,687,2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978,9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1,708,2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02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广东尚玖律师事务所符晓渊律师和汪顺荣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杨世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7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5080%;反对9,84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4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132,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01%;反对5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杨世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牛东继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7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5080%;反对9,8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4537%;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132,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01%;反对5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08%;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牛东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3选举魏福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47,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52%;反对9,64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065%;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300,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85%;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23%;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魏福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4选举徐敬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81,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592%;反对9,7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025%;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23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96%;反对4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12%;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徐敬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5选举王冬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81,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592%;反对9,7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025%;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23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96%;反对4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12%;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王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6选举杨智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7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5080%;反对9,8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4537%;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132,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01%;反对5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08%;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杨智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7选举李培根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47,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52%;反对9,64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065%;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300,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85%;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23%;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李培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8选举贾洪文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47,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52%;反对9,64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065%;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300,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85%;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23%;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贾洪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选举周一虹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47,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52%;反对9,64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065%;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300,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85%;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23%;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周一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2.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选举杨泽富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7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5080%;反对9,8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4537%;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132,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01%;反对5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08%;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杨泽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2.02选举赵桂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44,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40%;反对9,75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577%;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197,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90%;反对46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819%;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赵桂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13,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525%;反对9,6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366,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23%;反对3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尚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符晓渊 汪顺荣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尚玖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0(临)一46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18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2020年12月29日下午4点,本次会议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杨世江董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世江董事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世江先生简历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

  1、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世江、牛东继、魏福新、李培根、贾洪文,其中李培根、贾洪文为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杨世江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世江、贾洪文、周一虹,其中贾洪文、周一虹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贾洪文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贾洪文先生简历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30)。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牛东继、李培根、周一虹,其中李培根、周一虹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李培根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培根先生简历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30)。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世江、李培根、周一虹,其中李培根、周一虹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周一虹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周一虹先生简历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世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继续聘任牛东继董事兼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牛东继先生简历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牛东继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继续聘任毛宏先生(简历附后)担任行政总监,继续聘任高连山先生(简历附后)担任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世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呼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931-8449039,传真:0931-8449005,电子邮箱:huxing99yan@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 邮政编码:730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毛宏,男,1968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甘肃皇台集团有限公司宣传科长、企业管理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体改办主任,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等职。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行政总监。毛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连山,男,1971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部长等职。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高连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呼星,男,1979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MBA 学位,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盛科学院院长助理、总经理秘书等职。2007年7月至今任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16年4月至今兼任证券事务代表。呼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0(临)一47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18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12月29日,本次会议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钱梅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举手表决,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钱梅花女士为监事会主席(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钱梅花女士简历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37)。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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