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体制迎改革 独立代理人模式“破冰”

保险营销体制迎改革 独立代理人模式“破冰”
2020年12月25日 05:06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保险营销体制迎改革 独立代理人模式“破冰”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为引导保险公司规范有序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队伍,提高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在研究论证1年、征求意见4个月之后,银保监会近日在业内下发《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自主独立开展保险销售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直接按照代理销售的保险费计提佣金,不得发展保险营销团队。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本质特征是破除层级结构,使保险代理人队伍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和稳定化。

  近年来,华泰财险、阳光财险和人保财险先后开展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通知》发布,这一模式将会逐步在行业推广。

  哪些人可以成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通知》规定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标准及甄选机制

  首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保险基本理论和保险产品知识专门培训及测试,从事保险工作5年以上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其次,应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未曾因贪污、受贿等被判处刑罚,未曾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最近3年内未曾被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此外,还应具有承担经营风险的意识,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和创业意愿。

  《通知》从产品设计、授权管理、便利举措等方面,支持保险公司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提供多样的扶助支持。

  《通知》明确,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开展保险代理活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所属保险公司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通知》还从加强信息披露、加强保险公司监管、加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行为监管等方面,明确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扫二维码 领开户福利!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陈鑫

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人 通知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2-31 重庆银行 601963 --
  • 12-30 征和工业 003033 --
  • 12-28 惠泰医疗 688617 74.46
  • 12-25 博俊科技 300926 10.76
  • 12-25 江天化学 300927 13.39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