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12月24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澄西路1号公司二楼职工培训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国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安文先生、陆红霞女士、周向东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一鸣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参加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光明、冯玉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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