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24日 02:06 用户5907915868

原标题: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楚鑫先生、董事雷春平女士,独立董事冀志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于2021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周孝伟、罗耀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津贴水平,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7.2万元(税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次月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周中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于2021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终止与致同的年度审计合作事项,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进行了事前沟通,致同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致同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过充分调查了解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华兴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华兴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1)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3)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历史沿革: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购买了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6)业务资质:华兴事务所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7)华兴事务所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252人,从业人员500余人,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8,438.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19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233.72万元。2019年度为包括36家上市公司在内的652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华兴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和专业胜任能力

  华兴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远帅,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7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尧超,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倪明昭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9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华兴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华兴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和其他业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远帅、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尧超、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并表决。

  三、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提议公司董事会聘请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华兴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华兴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华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资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增选副总经理一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素玲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罗素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素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537,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周孝伟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罗耀东先生为姐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罗素玲女士简历

  罗素玲,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湘潭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9月至1998年10月任湖南湘大集团化验员;1998年11月至1999年4月待业在家;1999年5月至2001年1月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1年2月至2009年3月待业在家;2009年4月至2020年2月任中山精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目前的发展计划为及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可以以不动产作抵押。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一)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注:经查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公司的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1.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的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该表中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

  2.截止至2020年09月30日的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该表中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子公司湖北天之元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83.50%,子公司湖南天琪智慧印刷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1.56%。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尚需银行审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对本次担保对象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交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49%,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规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决策程序及实施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合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产品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同时,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交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一)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0年度向有关供应商采购的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周孝伟先生拟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采购活动向有关供应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年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均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关联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孝伟直接持有公司5,850.3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10%,并通过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2.83%的股权,周孝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5.93%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且周孝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担保的具体起始日期、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协议的相关内容规定为准,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周孝伟先生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采购活动向有关供应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向供应商采购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关联方周孝伟先生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采购活动向有关供应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合理,未占用公司资金、未损害公司利益,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联方周孝伟先生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采购活动向有关供应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周孝伟先生拟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周孝伟先生拟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关联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15:30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4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0年12月7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东莞市清溪镇松岗工业区上元路172号二楼会议室。

  4.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松岗工业区上元路172号,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泽武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zqb@gdtengen.com

  6.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3

  2.投票简称:天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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