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亿联合贷款市场重塑:业务或回流消金、银行

万亿联合贷款市场重塑:业务或回流消金、银行
2020年11月08日 04:42 经济观察报

  万亿联合贷款市场重塑:业务或回流消金、银行

  胡艳明

  继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之后,万亿联合贷款市场再迎来严监管。

  11月2日,银保监会和央行共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网络小贷新规),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以及网络小贷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跨省经营网络小贷不低于50亿元。

  在联合贷款市场中,多家科技巨头凭借网络小贷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联合贷款。但日后随着对出资比例要求的提高以及准入门槛的要求,未来联合贷款的市场扩张或将放缓脚步。

  万亿规模的市场格局是否面临重塑?有研究联合贷款业务的国有大行零售事业部负责人对经济观察报记者分析,未来规模难说,但预期会推动网络小贷回归传统均线。

  中信建投证券银行业首席杨荣则认为,重资本模式下加重了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资本金占用,不利于业务扩张。因此,新规可能加速互联网小贷公司转型助贷业务,为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腾出小额信贷业务的市场空间。

  “这样体现了未来金融监管的原则,只要做的是贷款类业务,就要有相应的资本金做保障,并接受相应的监管。”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对宗良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这也体现了监管和创新的关系,即使监管方向有些变化,也并非对这些业务“一棍子打死”。即使有历史的问题,监管也在努力通过调整将其逐渐正规化,不管是之前对资管业务的监管,还是目前对贷款业务的监管。

  1.43万亿市场的潜在风险

  10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透露,截至今年6月底,仅商业银行发放的线上联合消费贷款的余额约1.43万亿元。

  从蚂蚁集团的招股书来看,截至6月末,蚂蚁微贷科技平台促成的消费信贷余额约1.7万亿元,由金融机构进行放款或已实现的资产证券化的比例合计约为98%。

  除了蚂蚁集团的联合贷款业务,另有平安普惠、百度、京东数科等联合贷款产品也先后推出联合贷款业务,同时持牌的互联网银行如网商银行、腾讯旗下的微众银行、新网银行也在从事相关业务。据不完全统计,与头部科技平台进行联合贷款涉及数百家金融机构。

  有西南地区城商行业务负责人以与美团的合作举例,美团点评的平台不仅有大量的年轻消费者,而且可以覆盖商户平台、数据平台和金融平台,有大量的用户和真实的交易数据。

  上述城商业业务负责人表示,而传统的商业银行在贷款中,一般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高度依赖劳动力密集投入,短期内很难快速做大业务规模。在双方合作的联合贷款模式下,科技平台为银行带来大量的优质年轻用户,银行提供放款资金,从中可以进行利润分成。不管是年轻的团体还是消费数据,这都是此前城商行无法触及到的客户。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也认为,互联网联合贷款的“鲶鱼效应”促进商业银行转型。联合贷款的本质是互联网平台向商业银行开放场景和用户,通过智能技术和数据分析能力提升银行服务水平。在此合作过程中,鉴于数据对接和资金流转,银行会更多的接受和认可智能金融技术和模式,特别是大数据风控能力。通过联合贷款和助贷,部分商业银行可以改善其授信区域和行业单一的问题,改善其业务规模集中问题,改善其风险集中度和流动性问题。

  对于贷款中的不良风险问题,有国有大行零售事业部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一般来说有自担风险、融资担保和风险兜底三种模式。自担风险模式下,银行和平台各自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还有一种模式是融资担保,就是在联合贷款中引入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还有一种是风险兜底,一般是平台为银行出资的部分进行兜底,但这种情况比较少。

  上述城商行业务负责人认为,在上述城商行与美团模式中,不良的隐患较小。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相应的风险也会暴露出来。“具体来看,有的金融机构作为全部出资人,但并不承担信用风险,也未参与到贷款的风险管理环节中,这就容易造成金融机构的风控丧失,完全依靠外部服务机构而失去自身发展。同时,如果助贷或联合贷款机构没有能力或缺少应对机制来承担累积的信用风险,最终很容易造成风险的集中爆发,资金无法收回,损害的将是金融机构的利益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尹振涛表示。

  联合贷款逐步规范

  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全行统一的准入机制,明确相应标准和程序,并实行名单制管理。商业银行应当主要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技术实力、服务质量、业务合规和机构声誉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估。

  同时,《办法》明确,在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时,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自主风控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避免成为单纯的资金提供方。《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进行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按照适度分散的原则选择合作机构,避免对合作机构的过度依赖;同时要求银行将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总额纳入限额管理,并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

  有学者认为,这既意味着互联网联合贷款得到了监管机构的认可,也是完善互联网贷款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

  在此之后不久,央行对联合消费贷款情况进行了摸底。在7月底,多家银行收到了来自央行的《关于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的紧急通知》。《通知》称,为掌握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创新情况,决定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

  银行需填写月末线上联合消费贷款余额、当月发放全部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个人信用卡透支)加权平均利率、当月发放线上联合消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以及月末线上联合消费贷款余额不良率、月末全部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含个人信用卡透支)不良率等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将蚂蚁花呗和蚂蚁借呗的合作情况进行单独区分。有银行业人士认为,这或与花呗与借呗在整体中占比较大有关。

  从监管人士的官方表态来看,下半年对联合贷款加强监管的信号逐渐明朗。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9月末举行的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将建立商业银行、互联网联合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将该类业务纳入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同时将规范互联网贷款资金流和信息流。

  兴业证券金融团队分析认为,监管表态加强对于此类贷款的监管,纳入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将促使银行加强对于此类贷款的风险识别和审查,以及盲目追求在此类贷款上的规模和收益,避免行业风险逐步累积,长期来看有利于联合类贷款的良性发展。

  随着11月2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面世,不仅将重塑互联网小贷公司市场格局,也对联合贷款的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中信建投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杨荣在近日的研报中指出,在联合贷款中,互联网小贷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放贷的比例较低,头部互联网金融公司自有资金放贷比例约在1%,放贷资金主要是通过对外融资的方式。

  “原有联合贷款比例不设限制,而暂行办法要求不得低于30%,并且在原有的联合贷款的重资本模式下,互联网小贷公司需要提交5-10%的担保金进行兜底担保,重资本模式下加重了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资本金占用,不利于业务扩张。”杨荣称。

  告别规模扩张

  上述国有大行零售事业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也曾在2019年底对商业银行参与联合贷款的规模进行过测算,预计当时规模已经过万亿元。一直以来,行业人士对于联合贷款中商业银行的角色有诸多的担忧,除了对银行能否实现独立风控、自主审批的能力外,尤其是未来是不是可能衍生新的影子银行风险应当受到监管的关注。“预期会推动网络小贷回归传统均线,新规会促进小贷市场更长期均衡发展,避免过度授信、过度负债陷阱,从而稳定家庭和个人杠杠率。”对于未来联合贷款的规模,上述国有大行零售事业部负责人分析称。

  尹振涛认为,在充分认识到联合贷款业务对小微融资、实体经济的正面作用,另一方面,正视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干预和管理,才能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至于网络小贷新规对市场的影响,杨荣分析认为,加快小额信贷业务回流消费金融、银行等金融体系。新规可能使互联网小贷公司加快转型助贷业务的轻资本模式运营,提供纯科技输出。互联网小贷新规对杠杆倍数的约束会给互联网小贷企业带来较大的资本金压力。

  杨荣认为,这对消费金融和银行的零售市场是利好消息。“新规可能加速互联网小贷公司转型助贷业务,为消金、银行等金融机构腾出小额信贷业务的市场空间。”

  对于联合贷款未来的监管方向,尹振涛建议,对联合贷款实施行为监管,而非规模监管。联合贷款的监管,对负面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意义,大于对简单的规模管理。为控制风险,核心要监管两点:第一,联合贷款双方,必须是独立风控,风险自担,避免出现风控真空地带。第二,严禁平台以任何形式兜底,也不允许没有担保资质的机构进行联合放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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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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